五部门印发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
五部门印发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
2021-02-05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侯建斌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侯建斌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日前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外来入侵物种状况基本摸清,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大危害入侵物种扩散趋势和入侵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到2035年,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重大危害入侵物种扩散趋势得到全面遏制,外来物种入侵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方案》明确,以我国初步掌握的外来入侵物种为基础,在农田、渔业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各区域,启动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摸清我国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按照全国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开展普查工作。
《方案》要求,完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入境货物、运输工具、快件、邮件、旅客行李、跨境电商、边民互市等渠道的检疫监管,对截获的外来入侵物种进行严格处置。发挥海关反走私综合治理作用,严厉打击非法引进、携带、邮递、走私外来物种的违法行为,有效堵截外来物种非法入境渠道。加强口岸查验设施设备配备,提升实验室检疫、检测、鉴定技术水平,提高海关口岸把关能力,筑牢外来入侵物种口岸检疫防线。
《方案》强调,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管理办法,细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措施。推动修订完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外来物种检疫监管。修订农业、林业外来物种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制修订外来物种风险等级划分、检测鉴定、调查监测、综合防控等技术标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海关、林草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将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进一步明确防控思路、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地方性法规、管理名录、应急预案、技术标准和政策措施。
《方案》还提出,建立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部际协调机制,由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科院等部门组成,农业农村部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部际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联合会商,密切配合、统筹协调解决外来物种入侵防控重大问题,协同抓好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专家委员会,加强防控工作政策咨询、技术支撑。落实外来物种入侵治理属地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经费保障,落实防控要求。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联动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