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护好山水!人民日报点赞云南生态补偿机制创新
前不久,山东、河南两省黄河流域生态补偿结果出炉,实现互利双赢。近两年,黄河入鲁水质始终保持在二类以上,主要污染物指标稳中向好,山东省作为受益方,共向上游的河南省兑现生态补偿资金1.26亿元。
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深入推进
2021年4月,山东、河南两省签订《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协议综合考虑黄河水情和鲁豫两省实际,以黄河干流刘庄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为依据,进行水质基本补偿和水质变化补偿。水质基本补偿,指断面水质年均值在三类水质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给予河南6000万元补偿;反之,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给予山东6000万元补偿。水质变化补偿,即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关键污染物年度指数每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给予河南100万元补偿;反之,每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给予山东100万元补偿。山东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处长杨士祥表示:“鲁豫两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搭建起黄河流域省际政府间首个‘权责对等、共建共享’协作保护机制,为黄河入鲁水质保持在二类以上提供有力支撑。”
在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文峰乡上甲村,多年前稀土大规模粗放式开采带来的植被破坏、水体污染等问题,如今正在不断解决。
转机源于江西、广东两省2016年启动实施的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寻乌作为东江流域面积最大的源区县,6年来累计获得生态补偿资金12.94亿元,在生态修复、水源地保护、治理水土流失等方面推进了53个工程项目,其中就包括上甲村柯树塘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项目。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长江、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建设。四川、重庆以长江干流、濑溪河流域作为首轮试点河流,初步建立“1+1”(长江干流+重要支流)的川渝跨省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格局。截至目前,皖浙新安江、渝湘酉水等18个省份13个流域(河段)建立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力促进了流域环境综合治理。
上下游联动,实施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
清晨,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龙湾村护河员聂子剑沿着赣江河道巡查。聂子剑说,龙湾村是赣江流经樟树的最后一站,下游是丰城市谭家村,“能不能让河水干干净净流出樟树,关乎市里能否得到每年200万元的生态补偿款”。
樟树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聂婷介绍,2019年,樟树市与赣江下游的丰城市达成协议,决定在赣江流域启动实施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根据约定,樟树市和丰城市每年各出资200万元,以赣江流域跨界断面丰城谭家村为年度横向生态补偿考核断面,上游樟树市承担保护水生态环境的责任,同时享有水质改善、水量保障带来的权益,下游丰城市对樟树市为改善水生态环境付出的努力作出补偿,同时享有上游水质恶化、过度用水的受偿权利。
经过治理,樟树流经丰城的赣江水质在2020年、2021年全年达标,顺利拿到了全部补偿款。不仅是宜春,2018年开始,江西全面推进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1年初,江西省80%以上县(市、区)已建立起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力推动水质改善。
开展多元化补偿实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近日,一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签约仪式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举行。“这笔2万多元的赔偿款将存入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开设的账户并冻结,全额用于购买碳普惠产品,支持全民减排、低碳出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局长唐湘良介绍,罗湖管理局就深圳某公司使用烟度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造成大气污染,首次探索通过购买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开展替代性修复。
近年来,云南省普洱市通过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引入市场机制和商业保险手段,及时高效理赔,尽可能减少群众财产损失。普洱市林草局野生动物和湿地保护科科长周智韬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市每年投保2200万元,逐步提高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标准。
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生态补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靳乐山介绍,目前,多数生态补偿资金来自各级财政资金,尤其是中央财政资金。应建立完善社会资本投入的市场化机制,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进行补偿。同时,可探索多样化补偿方式,重视产业扶持、技术援助、人才支持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