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
云南网讯(记者 瞿姝宁)9月28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明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太原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决定》《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云南省202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罢免个别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将依法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培、宗国英、王树芬、李文荣、纳杰、杨福生、罗红江,秘书长韩梅,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张治礼,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省监察委员会,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有关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