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助推法治人社建设
近年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法律顾问专业团队,组建法律工作团队,选聘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政策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监督、复议应诉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健全机制,夯实基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健全法律顾问机制作为法治人社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2016年4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通知》(云人社办〔2016〕51号)、《关于成立厅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人社办〔2016〕52号)、《关于成立厅法律顾问室并启用印章的通知》(云人社办〔2016〕5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以及《厅公职律师公职实施意见》。同时,设立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室,安排专项资金聘请法律顾问专业团队,组建法律工作团队,选用6名厅公职律师,充实了法律顾问工作队伍,为法律专业人才在人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领导,加强保障。厅党组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每年专门听取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今年,为进一步加强对法治人社建设的统筹谋划和一体推进,整合原依法行政、法律顾问等5个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的厅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由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组负责做好厅法律顾问工作的统筹领导和协调,研究确定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厅法律顾问专业团队和工作团队人选。在厅政策法规处加挂法律顾问室的牌子,承担厅法律顾问机构的职能职责;配备2名公职律师,负责全厅法律顾问事务的联络、协调和管理,组织法律顾问承办具体法律事务及相关涉法事务;指导全省人社系统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加强厅法律顾问工作的经费保障和硬软件保障,安排工作经费,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办案装备以及人员培训保障,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
组建团队,配强队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努力建立政治素质高、法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社法律顾问队伍。一是组建厅法律顾问专业团队。以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从省内公众知晓度高、业绩评价好、服务能力强、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律师事务所中择优选聘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组建了厅法律顾问专业团队,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多名律师,组成顾问团队,担任法律顾问。二是组建厅法律工作团队。整合厅内人才资源,以厅涉法机构专业骨干和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以及工作实践经验的业务骨干为主,组建了有20余人参与的厅法律工作团队,积极组织参与厅内重要文件、重大疑难案件等事项的研究审查,并建立激励机制,把承担法律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三是鼓励厅属事业单位积极聘请法律顾问。明确要求厅属事业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聘请法律顾问,并将聘请法律顾问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厅政策法规处(法律顾问室)备案。目前,省社保局、省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云南人才市场、云南技师学院等厅属事业单位均已聘请法律顾问,并不断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全域参与,积极作为。厅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到法治人社建设和人社工作各个方面,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在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规范人社领域行政执法、化解矛盾纠纷等发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中的作用,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对案件办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发挥行政复议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建立健全法制机构牵头协调、公职律师和涉诉业务机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保障机制。2016年至今年8月,厅法律顾问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3件,行政诉讼案件176件。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保障作用。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提出的法律意见。截至目前,厅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400余次,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出具法律文书300余份。三是组织法律顾问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打造形成来信、来访、网访、下访约访和“12333”咨询专线等多位一体的诉求受理渠道,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信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妥善化解人社领域的矛盾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四是每年组织开展全省人社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分口展开、对口评查的方式,邀请法官、法律顾问和相关单位专家对具体案件评查并一对一反馈,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切实规范全省人社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五是邀请法律顾问对新颁布和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人社政策提供咨询、解读、培训,配合做好法治人社教育培训和人社政策解读,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