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浪前行,向着公平正义 ——全国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年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深圳,中国改革开放最前沿。
一年前的7月,在这里召开的党的十九大后首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坚定不移地向全国政法系统发出了将改革推向深入的号令。
长风万里,破浪前行。
承载着实现公平正义的伟大梦想,承载着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坚实力量,“深圳会议”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继续迎难而上、砥砺奋进,以更强定力、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改革实现新的突破性进展,全面深化改革沿着既定方向蹄疾步稳、一往无前。
在更高起点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机构职能体系不断优化
新的时代方位,标注新的改革起点。
2019年第一天,在人们期待的目光中,崭新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牌子映入眼帘。
“这是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在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社会舆论如此评价。
新时代,改革开放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新阶段。改革由点向面拓展,由易向难挺进,由分向合转变,复杂性、艰巨性、敏感性更加突出。
“政法系统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2019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发出了时不我待的冲锋号令。
这是考题,更是机遇。
统筹规划,精密部署,督导评估,最高人民法院总揽全局,用钉钉子的精神,不断破解改革进程中的难题。
2018年8月20日,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挂牌。从组建专业化金融审判团队,到审判团队实行自主管理实现审判效能最大化,上海金融法院已成为我国积极探索构建新型金融审判工作机制的一大标志。
2018年9月,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挂牌成立。在线立案率、开庭率、裁判文书电子送达率均在90%以上,审理了“抖音维权案”“涉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斗鱼直播平台案”等一批具有互联网特性和规则治理意义的典型案件。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迈出了重要一步。
改革内设机构,是保障司法责任制落地的重要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编办联合印发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推动机构改革落地生根。
在河北,全省170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部完成,精简比例达40.61%;
在黑龙江,全省137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精简515个,精简比例达31.54%;
在江苏,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部实施到位,精简比例达34.9%。
……
改掉冗余的机构,清扫人浮于事的作风,有力推动了审判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法治和改革“比翼齐飞”“同频共振”是司法改革的应有之义。
2018年10月26日下午,在热烈的掌声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
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将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履职保障,以及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和金融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重大改革成果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改革更有方向、更有底气。
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一个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愈行愈近。
在更深层次健全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法治根基更加夯实
党的十九大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改革的深入推进必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和制度体系变革,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
责任不实、合力不强、监督不力、尺度不一、激励不足……这些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效果息息相关的难题怎么破?
2019年2月27日,《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发布,10个方面65项措施精准对接党中央部署的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明确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权力运行体系,首次提出明确院庭长的权力清单和监督管理职责,健全履职指引和案件监管全程留痕制度,在更高起点上谋划了未来五年的改革创新举措。
《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啃硬骨头,涉深水区,一系列配套文件相继发布,一系列深层次改革加快推进,为法治中国长远发展夯基筑台、立柱架梁。
——刀刃向内,入额办案、办案担责、有责追究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正在形成。
江苏法院全面推进以法官为中心的办案团队建设,组建3369个审判团队、675个执行团队,审判团队有专业化分工的1334个。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完善院庭长办案配套机制,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实质化示范化。2018年,院庭长结案数占全院37.92%。
浙江省宁波法院建立以案由为导向的专业法官会议成员动态组成机制和裁判要旨讨论制度,提升研讨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事不避难,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三项规程”试点全面推开。
福建法院全面试行刑事诉讼“三项规程”,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涉黑案件证据指引、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等规范性文件11份,2018年以来依法宣告35名被告人无罪。
青海法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达100%。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不断完善,中国特色轻罪诉讼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广西法院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率是改革前的3.2倍,刑事案件轻案快办当庭宣判率达76%。
山东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案件平均审理期限7天,当庭宣判率达97.5%。
截至目前,深圳会议部署的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牵头单位的14项重点改革任务已全部实质性推开。细化分解的37项改革任务已完成11项,其余26项正在深入推进。
在更宽领域提升改革整体效能,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司法改革,一次伟大的出发,一段艰难的征程。
从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效能的体制机制问题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体系,再延伸到社会治理创新、现代科技运用,司法改革领域越发宽广。
对于公正,人们不断有着新的理解和期许。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过去五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从1420万余件增长到2018年的2800万余件,人案矛盾依然突出。
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
“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清醒的判断、坚定的态度、果敢的抉择,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时代脉搏的准确把握,彰显了一个发展中大国着眼长远的责任担当。
各地法院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推出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饱含群众智慧的改革新举措。
“联村共治、法润乡风”,近三分之一的矛盾纠纷通过提前介入、分流化解的方法挡在了法院“门外”,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这是江西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的“寻乌经验”。
推进“无讼无访村”建设,参与当地“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基层治理提供精准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上半年收案数实现10年来首次下降。这是建立矛盾分层过滤解决机制的浙江实践。
群众在社区就能通过平台获得法律咨询、接受调解服务、申请司法确认,最大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全省法院今年上半年新收案件增幅同比下降15.26%。这是四川法院主导建立的“诉源治理”线上平台的成果。
积极推进“分调裁审”改革,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近60%民商事纠纷化解在诉讼服务中心的做法得到中央政法委肯定。
持续推进立案阶段“多元调解+速裁”机制改革,北京法院努力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枫桥经验”升级版,有力推动了首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改变的不只矛盾化解方式,还有司法服务。
宁波移动微法院让“手机上打官司”成为现实;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建立涉侨纠纷在线调解新模式,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效能拓展到异国他乡;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探索运行“24小时自助法院”,为当事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诉讼服务……
一个个不断涌现的基层创新,激荡新时代最活跃的改革因子。全国55%以上的法院实现网上直接立案、47%以上的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51%以上的法院实现电子送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跃然如见。
走过千山万水,仍需跋山涉水。
2019年7月19日,在成都召开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吹响了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再上新台阶的号角。
改革潮涌,奔腾不息。
“弄潮儿向涛头立。”司法改革,又一次站在了新的起点上。未来五年,随着中央制定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的落地落实,全新的5G版司法改革成果将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记者 李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