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指导意见 出台28项措施提升服务
交通运输部发布指导意见 出台28项措施提升服务
2013-09-11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作者:admin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改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的若干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用五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推进均等化、规范化、便捷化、安全化、信息化和公开化六个方面28项为民服务措施的实施,实现“运输服务更安全可靠,公众出行更便捷畅通,运输发展更经济高效,发展方式更绿色低碳”的总体目标。
今年5月,交通运输部成立专题工作组,开展了“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专题研究,精心组织开展了近六万人参与的“为民服务问卷调查”活动。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各级部门、企业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
《意见》提出,要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标准规范、增强科技支撑、加强道德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等为关键环节,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统筹兼顾、增进公平,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基本原则。
均等化:注重公平 普惠城乡
●深入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推进公交智能化应用
●实施农村客运通村工程和渡船改造,提高通达深度和安全水平
●推广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志和标准,构建城市配送和农村物流网络
《意见》强调,为促进交通运输区域协调发展,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农村、中西部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等的扶持力度,着力推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公共交通、农村客运、城市配送和物流等方面,《意见》提出要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交都市”建设,推进公交智能化应用,增强公交吸引力;着力解决农村客运发展问题,基本实现建制村通班车,推动有条件地区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推进农村渡船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城市配送、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化的支持力度,完善城市配送和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推广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志和标准,构建城市配送和农村物流网络。
规范化:建立标准 有规可依
●建立健全覆盖面广、门类齐全的交通运输服务标准体系
●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加快形成一批龙头骨干企业
●加强公路养护作业管理,减少养护封闭及占用车道时间
●规范引航服务,实现阳光引航
《意见》指出,交通运输部门要通过加快标准建设,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规范化水平。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健全覆盖面广、门类齐全的服务标准体系,颁布一批服务质量标准;研究制定促进龙头骨干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形成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建设,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向职业资格化转型等。
《意见》还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将加强货运价格监测,及时调查、测算货运平均合理成本,发布道路货运价格指数,促进形成合理运价,减少货运行业低价恶性竞争。
此外,《意见》还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部署。相关部门将着力解决高速公路服务区卫生条件差、停车不规范、设施不完善、商品价格偏高等问题,制定有关措施,切实保证餐饮卫生合格、价格合理、停车规范有序、加油安全。未来,高速公路服务区还将实时播报路况及气象信息,并逐步完善人性化服务设施。
《意见》指出,将进一步完善公路养护作业组织管理,推行限时养护作业管理方式,减少养护封闭及占用车道时间。此外,要规范引航服务,实现阳光引航。
便捷化:优化组织 提高效率
●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鼓励中小物流企业联盟发展,引导传统货运企业向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
●在地级以上城市推广出租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推广手机智能召车软件
●重点区域水路客运班轮化,推进解决航道拥堵和船闸堵航
交通运输服务的一大目标是实现乘客便捷出行和货物高效集疏运,为此,《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交通枢纽换乘衔接服务。《意见》围绕交通运输服务组织的优化,确立了多项工作抓手。
《意见》提出,为推进运输网络化服务,在客运方面,要制定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构建接驳、节点运输网络;在物流方面,要引导传统货运企业向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鼓励中小物流企业联盟发展,推进货运中介向现代物流服务商转变;同时,加快汽车租赁服务品牌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将推动建立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汽车租赁服务网络,建立完善汽车租赁异地租车还车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异地租车还车服务。
近年来,出租车服务是公众关注的热点。《意见》提出,将制定出租车服务标准,合理制定出租车运价,在地级以上城市推广出租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开通使用统一的出租车电召服务号码,推广手机智能召车软件等。
另外,渤海湾、琼州海峡和台湾海峡等重点领域水路客运服务将得到进一步推进。《意见》提出,将出台促进海峡两岸客滚运输和邮轮运输发展政策;发布邮轮运输业发展指导意见,打造邮轮母港,建立本土邮轮船队。
针对水路运输航道拥堵和船闸堵航问题,《意见》指出,将健全航道信息发布制度,实施全国内河航运船型标准化工程,除发布新版长江电子航道图系统、完善水路交通标志等措施外,还要科学设置船舶锚地,并在全国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全面推行船闸公共服务信息发布制度。
安全化:质量监督 安全可靠
●发布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
●加强公路安保、危桥改造、渡改桥等工程建设
●推进国家和省级公路水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和救援中心建设
安全是交通运输服务的重中之重,《意见》从监管防控、应急保障和质量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工作重点。
《意见》指出,将制定发布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加强监管重点交通运输产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汽车维修领域的问题,相关部门将探索建立汽车维修配件追溯体系,实现汽车维修配件“来源可查、过程留痕、去向可知、使用放心”。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中的关键作用,《意见》明确,将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公路安保、危桥改造、渡改桥等工程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推进国家和省级公路水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和救援中心建设,建立各级道路和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运力储备。
信息化:推进创新 信息通畅
●基本实现全国ETC联网,为ETC用户提供跨省服务
●推进全国客运联网售票,推进公交一卡通跨地区互联互通
●建立公路交通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平台,建设中国高速公路交通广播
《意见》还提出若干措施,加强交通运输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如加强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包括建立公路交通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平台、建设中国高速公路交通广播、推广12122高速公路救援和客服电话等,力争尽快初步建成综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平台。
全国客运联网售票的实现,将解决乘客购票不便等问题。《意见》提出,将整合各地客运售票资源,推进省域、跨省域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逐步推行电子客票。
另外,为实现多种公共交通方式间、不同城市间公交出行一卡通用,将逐步建成覆盖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公交一卡通互联互通系统;推进ETC全国联网,提高ETC收费车道、服务网点的覆盖率,并建设全国统一的ETC清分结算中心,基本实现全国ETC联网,不断完善数据共享、代理充值、代理服务等跨区域各方合作机制,为ETC用户提供跨省服务功能。
公开化:转变职能 接受监督
●推进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理
●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制度
●开通全国服务监督电话,实现交通运输服务监督号码“一号通”
为保障《意见》的实施,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理;进一步强化市场服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交通运输行业的公共服务购买机制,提高交通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管理创新。今后,将实现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广应用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布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意见,出台并试行无船承运人保证金保函制度;创新政府网站服务模式,拓展移动智能终端应用服务等。
另外,交通运输部门将统一服务监督电话号码,形成一套以地方为主、联网运行的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实现服务监督、业务投诉、信息咨询、意见受理等“一号通”。
交通运输部表示,为保障改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重点任务的实施,将明确组织领导、资金投入、监督考核和宣传引导等相关保障措施。各地将在政府网站和服务监督电话建设与运维、“公交都市”创建、ETC联网、中国高速公路交通广播建设、公路水路交通标志完善、公路运行监测信息采集与发布、内河船型标准化、农村道路客运和农村老旧渡船改造、公路安保和危桥改造、客运联网售票、“一卡通”互联互通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