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退回6.7万社会抚养费,二孩家庭再审申请获最高法立案
要求退回6.7万社会抚养费,二孩家庭再审申请获最高法立案
2019-01-28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admin
为了讨回缴纳的6.7万元社会抚养费,山东德州的郑先生把官司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1月23日,郑先生告诉澎湃新闻,此前一天,他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短信通知,他起诉德州市运河经济经开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经开区管委会),要求退还他缴纳社会抚养费67320元一案,已获最高人民法院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进度查询信息显示,该案于2019年1月22日立案,审理期限为182天。
澎湃新闻2017年2月报道,因计划外生育第二个孩子,2015年10月14日,郑先生向其所在地德州市运河经开区管委会缴纳社会抚养费67320元。半个月后的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启动全面二孩政策。
全面二孩政策调整前后,针对此前已生二孩家庭是否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备受关注。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曾表示,对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尚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2016年初,他向经开区管委会及上级单位申诉,要求退还其已经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得到的答复一直是“我们已受理”。当年12月28日,郑先生将经开区管委会告上法庭,请求判令经开区管委会退还已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及利息,并赔偿精神损失,向他和家人道歉。
一审法院驳回了郑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郑先生不服,继续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18年4月,山东省高院裁定再次驳回其诉讼请求。
2017年6月28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德州市经开区管委会于2015年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载明如果不服本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时间为60个工作日,郑先生提起行政诉讼“已明显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其提供的证据也不能证明存在不当理由”,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再审法院也以同样的理由,驳回其诉讼请求。但郑先生认为,其德州市经开区管委会的征收行为在主体、程序方面事先存在多处“违法”,因此请求撤销该决定是诉讼请求,不受60个工作日的限制,选择继续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2018年6月,郑先生通过邮寄方式,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再审申请。
半年后,案件有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进度查询信息显示,该案于2019年1月22日立案,审理期限为18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