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23年三度死缓 吉林金哲宏案改判无罪
被关23年三度死缓 吉林金哲宏案改判无罪
2018-11-30 来源: 新京报网 作者:admin原标题:被关23年三度死缓 吉林金哲宏案改判无罪
新京报讯(记者王巍)今天(3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再审改判,宣告50岁的吉林男子金哲宏无罪。1995年,27岁的金哲宏被认定是一起杀害女青年案的凶手,案件5年间两次再审,法院三次落槌判处金哲宏死缓。截止到目前,金哲宏被关押23年。
1995年9月29日,永吉县双河镇新立屯一年轻女性遇害后,27岁的金哲宏被锁定为嫌犯起诉至法院。案件经历5年审理,法院最终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服刑期间,金哲宏持续申诉。
根据金哲宏的代理律师介绍,该案在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作案地点、凶器等定罪的关键问题上存在诸多疑点,尤其是案发当天,恰逢金哲宏父亲的忌日,他当时正在为父亲上坟。
2018年5月,吉林高院决定对此案再审。10月24日,吉林金哲宏案在吉林省高院再审开庭,经过将近四个小时的法庭审理,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在法庭上,检方出庭检察员与辩护律师观点一致,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纠正。
新京报记者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