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文案中含"最"字被举报 对方开价码称可私了
图书文案中含"最"字被举报 对方开价码称可私了
2017-09-21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admin一些职业打假人钻《广告法》空子举报牟利
有关专家表示,执法人员需提高执法能力,不要看到“最”字就出手
本报讯(记者杨召奎)“这两天都在跑工商部门,因为我们的一本书被职业打假人举报了。”近日,一家名为读库的出版公司在其官方微博上抱怨称,该公司推出的一套童书《小小自然书》,因推广文案中“最质朴的大千世界给最初的你”这句话使用了两个“最”字“绝对化”用语,被职业打假人举报涉嫌虚假宣传。
读库有关负责人表示,9月11日,他接到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的电话,得知公司出版的一套名为《小小自然书》的童书被举报涉嫌虚假宣传。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带上相关材料去说明情况。目前,该案正在调查中,还没有明确的结果。
此前读库已被举报过两次。最近一次是其引进的美国《大众科学》杂志三册精华版,也被职业打假人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举报。该举报人还开出价码表示可以私了,不过被读库拒绝。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被职业打假人“瞄上”的出版公司越来越多。《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发行部王经理对媒体表示,今年他们已被举报3次,前两次被举报后他们都是通过私下给钱解决此事。最近被举报的是一套名为《科学大爆炸》的儿童科普书,举报理由是封面上“科学是送给孩子最好的礼物”这句推荐语含有“最”字。
一位基层工商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上述问题确实存在,他们也对职业打假人的行为感到头疼。
“如果他们举报了,我们不受理,他们就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去法院起诉我们不作为。”该工作人员说。
中国广告协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广告法》确实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这是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上述词语不仅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还违背了广告的真实性原则,但这并不是说所有含“最”的词都不能使用。
“即使广告内容中含有‘最’等字词,只要它不违背广告的真实性原则,不违反公平竞争市场规则,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就没问题。”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最质朴的大千世界送给最初的你”中的“最”字,是一种文学性表达,而非直接宣传图书本身,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因此不违反《广告法》的规定。
陈音江指出:“职业打假行为可以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有利于净化市场,但职业打假也存在问题。面对各种繁杂的职业举报行为,有关监管部门以及执法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不要看到‘最’字就出手。如果接到不合理或不合法的举报,要及时告知理由和依据,依法驳回举报,这样既不浪费行政资源,又避免给被举报对象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