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全国可异地办理身份证
7月1日起全国可异地办理身份证
2017-07-01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记者 蔡长春
老百姓异地办理身份证再也不用来回奔波了。
在广东省广州市务工的李女士弄丢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在吉林省吉林市的她在广州提交了简单材料后,一个月左右就领到了新的身份证。
事后,李女士高兴地说,两地距离两千多公里,坐飞机往返要5000多元,如果回去办证既费时又费钱,如今真是特别方便。
李女士说的方便缘自广东省于去年3月初全面推行的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此外,北京、天津、上海、吉林等地在辖区内所有派出所均设立了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共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13819个,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668万张,共设立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窗口3.8万个,基本覆盖了全国户籍派出所和户政办证大厅。
令人欣喜的是,从今年7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这意味着,全国各地的群众均可以像李女士那样,享受到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便捷服务。
一直以来,居民身份证作为我国公民一项极为重要的身份证明,在社会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没有身份证几乎寸步难行。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性随之增强,异地工作、学习、居住的人越来越多,广大城乡居民在全国范围内大幅流动。
而在当时的户籍管理制度背景下,群众无论身在哪里,一旦身份证遗失或被盗,都不得不千里迢迢返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这样既耽误时间又浪费钱财,还给群众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不仅如此,群众在身份证丢失或被盗后,如果不能及时得到补办,期间丢失的身份证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给当事人乃至社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正因如此,解决异地办理身份证难问题,已成为亿万民众的一个迫切期盼。
事实上,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始终都是公安部关注的一个问题,公安部早已确定了相关的时间表与路线图。
为了让这一工作能够最终平稳着陆,2015年,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此后,吉林、河北、广东等多个省份陆续出台了新的政策,明确表示可以在本省内进行身份证异地办理。
吉林省自2016年1月1日启动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以来,两个月时间全省就受理异地居民身份证3681张,光是往返路费一项就为群众节约办证成本50余万元。
身份证异地办理,这项实实在在的便民服务之举,让群众收获满满的获得感,自试点之初就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点赞。
但仍需注意的是,公安部明确了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法制网北京6月30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