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54.3万人因毒品被判刑 毒品犯罪案增幅是刑案4倍
近五年54.3万人因毒品被判刑 毒品犯罪案增幅是刑案4倍
2017-06-20 来源:正义网 作者:admin正义网北京6月20日电(记者 安伟光)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2-2017),同时公布10起典型案例。
通报指出,2012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共计54.1万件,审结53.5万件,判决生效犯罪分子54.3万人。一审结案数从2012年的7.6万件增至2016年的11.8万件,增幅为54.12%;生效判决人数从8.1万人增至11.6万人,增幅为43.09%;毒品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从7.73%增至10.54%。
“毒品犯罪案件是增长最快的案件类型之一,其增幅是全部刑事案件总体增幅的4.12倍。”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叶晓颖介绍,“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当前我国正处于毒品问题蔓延期、毒品犯罪高发期和毒品治理攻坚期,禁毒斗争形势严峻复杂,禁毒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根据《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2-2017)统计,2012年至2016年,毒品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共计11.9万人,重刑率为21.91%,各年度的重刑率均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十几个百分点。
另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数排名前十的省份为:广东94853件、湖南33068件、浙江31240件、四川29747件、贵州29570件、云南29307件、广西28349件、重庆27725件、江苏26054件,湖北20955件。
“我国毒品犯罪已突破以往主要分布于边境、沿海地区的地域性特征,遍及全国所有省份,但案件数量排名全国前十位的省份主要集中在华南、西南、华东和华中地区,案件高发地相对集中。”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叶晓颖表示,毒品犯罪高发省份相对集中成为当前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
“此外,当前毒品犯罪还呈现出源头性犯罪和末端毒品犯罪增长迅速的特点。”叶晓颖介绍说,我国面临境外毒品渗透和国内制毒犯罪蔓延的双重压力,走私、制造毒品和制毒物品犯罪等源头性犯罪呈加剧之势。同时,受毒品消费市场持续膨胀影响,零包贩卖毒品(一般指涉案毒品10克以下的贩毒案件)、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毒品犯罪增长迅速,危害不容忽视。
涉案毒品种类多样化也是当前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之一。我国新类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其中涉氯胺酮犯罪所占比例最大,涉甲卡西酮、芬太尼、恰特草等新类型毒品犯罪时有发生。
此外, 近年来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包括冰毒和片剂)所占比例不断增长,在大部分地区已超过传统毒品海洛因成为最主要的涉案毒品。
叶晓颖表示,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党和政府的一贯立场和坚决主张。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