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调研组在浙江调研 应勇强调 努力答好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答卷
7月28日至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深入浙江杭州、诸暨等地检察机关调研。应勇强调,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主题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胸怀“国之大者”,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优化完善检察技术体制机制,加快推动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聚焦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培育总结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应勇指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责任重大、大有可为。要健全综合履职、全面保护工作模式,构建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体系,以检察履职的司法保护推动形成“六大保护”合力。杭州市检察院近年来有9件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应勇指出,对一些具有引领价值、典型意义的案件,要善于在检察履职中总结司法经验,提炼司法规律,形成司法规则,助力社会法治进步。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是“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应勇察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听证室、电子阅卷室等,听取该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应勇指出,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重要举措。要一步步扎实推进,办出彰显制度价值、具有重大效果的案件,为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司法制度提供有价值的检察样本。
应勇参观考察诸暨市“枫桥经验”陈列馆和枫桥检察室,调研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和基层检察室建设情况。应勇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检察机关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人民至上,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参与基层治理,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检察机关要切实在加强基层法律监督、促进基层诉源治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等方面发挥作用。
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应勇察看数字检察建设等工作。应勇边听边问,与相关负责人深入交流。应勇强调,数字检察、检察技术都要以服务办案为根本目的。要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要坚持“分头建设、分散储存、关联应用”,在用好用足内部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机制,有效利用外部数据。要加强整体谋划,逐步实现一网运行、一网通办、一网赋能、一网运维。检察技术要注重顶层设计,加强资源的统筹优化、一体履职、统一调配,推动集约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应勇在听取浙江省检察院工作汇报后强调,要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紧紧扭住党和国家中心任务、首要任务,以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的现代化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四大检察”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基本格局,要以加强法律监督为抓手,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答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答卷。
调研期间,应勇与浙江省委书记易炼红、省长王浩等省领导进行了工作会谈。最高检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苗生明,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一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