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报告提请审议: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本报记者 赵晨熙
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从检查情况看,各级政府深入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外商投资环境持续改善,吸收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提升,法律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吸收外资逆势增长
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施行,此后不久便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在多方不利因素之下,外商投资法实施依然取得了积极成效。
报告指出,在全球跨国投资低迷的背景下,我国吸收外资逆势增长,外商投资金额稳步上升。2020年和2021年分别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10000亿元和11494亿元人民币,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连续两年超过10%。今年1月至8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8927亿元人民币。
外商投资企业数量持续增长,2020年和2021年我国年均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3万户,截至今年9月底登记在册外商投资企业45.5万户(不含分支机构)。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超过2000家。
外商投资布局不断优化。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占比达80%,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效益提升,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比近30%。东部地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80%以上,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快速增长。
外商投资作用贡献日益突显。外商投资企业带动了全国约1/10的城镇就业,贡献了约1/5的工业增加值、1/6的税收收入、1/3的进出口总值,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大数据分析显示,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社会公众对外商投资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舆论平均满意度达98.2%。
完善制度配套建设
这样的成绩离不开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我国新时期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各级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努力做好制度配套工作。
通过开展法规文件清理工作,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累计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修订或废止399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取消了一系列涉及外资企业设立和变更事项审批的规定,外商投资更加便捷高效。
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有关部门出台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等多部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不断健全。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修改适用外商投资法和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相关司法解释,发布系列司法指导意见、会议纪要、典型案例,加强对地方人民法院的指导和培训,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北京成立国际商事法庭,设立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纷中心,提升涉外商事案件和纠纷调解的能力。
各地也加快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制度政策,法律实施以来出台了100余件地方性法规和文件,上海出台外商投资条例,广东出台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重庆、安徽等地出台自贸试验区条例,为外商投资提供法治保障。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为提振外商投资预期和信心,各地区各部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深入普及外商投资法律知识。
国务院有关部门举办外资企业、外国商协会政策说明会、座谈会等交流活动170余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投资促进机构组织开展培训60余场。
各地还创新方式方法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务培训等服务。江苏建成全省跨部门法律政策信息发布一站式平台,天津编制多语种的外商投资政策要点汇编,上海举办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业务培训,便利外商投资企业获取法律服务,推动法律规定贯彻落实。
这些举措极大提振了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对华投资的预期和信心。商务部联合中国政府网对3130家外资企业调查显示,近九成企业认为外商投资法落实较好,投资环境得到优化,法律实施后对中国市场的预期和信心均有提升。
不断优化投资环境
在外商投资法实施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报告也指出了当前仍存在负面清单制度未完全落实、内外资区别待遇、外商投资权益保护不足、外商投资管理有待优化等困难和问题。
对此,报告提出了相应建议,要通过构建完备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进一步规范对外商投资的行政管理,明晰外资市场主体权利义务,降低企业经营合规风险,提升外商投资结果的可预期性。
要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企业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保障内外资公平竞争。
要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改进外商投资管理制度,让外资企业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
要加大法律宣传普及力度,做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普及、法律解释、政策解读,并建立完善获取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的权威渠道,营造外商投资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