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守护群众“钱袋子” 集资诈骗犯罪案件重刑率为78.78%
本报记者 张晨
最高人民法院9月2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工作情况暨典型案例。据介绍,2017年至2022年8月,全国法院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一审刑事案件11.71万件,18.6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犯罪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多发,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集资参与人众多,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马岩在发布会上介绍,“2017年至2022年8月,全国法院审结非法集资一审刑事案件6.02万件10.87万人。先后审判处置了北京‘e租宝’、‘昆明泛亚’、江苏‘钱宝’、上海‘阜兴’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始终坚持从严惩处的方针,该重判的坚决依法予以重判,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为19.99%,其中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为78.78%,远高于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同时,依法用足用好财产刑,加大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最高法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审判处置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提供明确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
记者注意到,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刑法条文作了重大修改。2022年3月,最高法对非法集资司法解释进行了修正,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定罪处罚标准作了调整完善,结合司法新实践和犯罪新形式,增加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为依法惩治P2P、虚拟币、养老领域等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依据。
同时,人民法院注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在提起公诉前清退所吸收资金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今年4月,全国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计显示,截至9月16日,全国法院受理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共2014件,其中非法集资案件1208件,诈骗案件741件,其他类型案件65件;一审审结案件1540件4043人,二审审结案件267件969人。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案件的主要犯罪分子,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一审审结案件重刑率达26.26%。
马岩表示,人民法院始终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贯穿案件审判处置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加大涉案财产查控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准确甄别、审查、认定涉案财产,对于审判时尚未追缴到案或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依法判决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做到应追尽追、应赔尽赔,坚决防止犯罪分子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财产执行力度,强化审判执行无缝对接,实行审判执行一体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法院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近30亿元。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案例五是人民法院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全力追赃挽损的典型案例,已发放清退资金2.6亿余元,清退比例达51.8%,妥善化解涉众涉稳风险矛盾,有力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此外,最高法积极参与反假币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修订完善“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惩治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维护信用卡管理秩序和持卡人合法权益。切实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立法修改精神,依法惩处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等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管理秩序。还组织开展了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平安中国建设。
完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体系
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处置了一大批重大非法集资、证券期货、洗钱等金融犯罪案件。
这次发布的10件案例中,有非法集资犯罪案例5件、证券期货犯罪案例3件、洗钱犯罪案例两件。每类案例当中又涉及不同的行为手段:案例一和案例二是打着互联网金融、“金融创新”名义非法集资,案例三是以发行私募基金为名非法集资,案例四和案例五是以“养老投资”“养老服务”为名实施养老诈骗犯罪,案例六是全国首例财务造假而受到刑事处罚并被依法强制退市的案例,案例七和案例八是非法利用技术优势、囤积现货影响期货行情操纵期货市场,案例九是地下钱庄实施洗钱犯罪,案例十是跨境转移贪污公款进行洗钱。
“通过十个案例,人民法院提示各类市场主体要依法依规经营,牢牢守住法律底线,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体要谨慎投资,提高识骗防骗能力,避免陷入犯罪分子设计的圈套;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准入和市场监管,强化配合协作,共同维护金融管理秩序,确保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稳定。”马岩说。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惩处犯罪力度,依法从重从严惩处非法集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洗钱等金融犯罪,加大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切实做好案件审判、财产处置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体系,尽快制定、修改完善洗钱、骗取贷款、贷款诈骗、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刑事司法解释,确保刑事法律政策得到正确贯彻落实,不断提高金融犯罪审判专业化水平。
本报北京9月2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