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法治宣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
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宣传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法律法规,省乡村振兴局联合省司法厅起草《云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于近日由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普法办名义联合印发。
《行动计划》立足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贯彻实施云南省“八五”普法规划,力争到2024年农民法治素养不断提高,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明显提升,形成基层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行动计划》分3个部分,明确重点工作8项。一是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普法力度,通过新媒体平台推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开展专项普法活动,重点是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促进乡村振兴,广泛开展社会覆盖面广、农民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普法活动。三是创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争取到2024年底乡镇(街道)有法治文化园地,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四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引领带动乡村振兴的作用,计划到2022年底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8个,到2024年底实现“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总数达140个以上,全省法治村(社区)占比达到70%。五是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4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村(居)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六是到2024年底实现全省90%的行政村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挥示范户和法治教育基地在农村普法和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七是深化乡村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八是开展“互联网+法律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进村驻寨,推广运用“云南百姓法治宝典APP”“一部手机办事通”,切实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