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昆明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昆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行权,强化“四个机关”建设,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
市人大及常委会将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政治原则,确保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切实增强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在思想引领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筑牢人大工作的思想根基,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在行动实践中,健全和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先后在2015年和2021年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加强与改进人大工作的相关意见,并于2020年7月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为昆明人大工作的改进与发展夯实基础、蓄力领航。同时,严格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报备制度,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此外,市人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推动全市如期实现脱贫摘帽,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法治体系“更昆明”“更实际”
突出立法主导作用,扎实推动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法治实践。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统筹立法项目,健全立法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更加符合宪法精神、更具昆明特色、更能解决实际问题。近十年来,出台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的意见,修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设立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一库三基地”立法研究中心,制定地方性法规17件、修订45件、废止6件,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13件。
紧扣“三个定位”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实现立法与发展战略定位的高度统一。紧扣推进民生事业和创新市域治理实行“小切口”立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推动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水平。
截至目前,全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77件,民族自治条例3件、单行条例4件,符合昆明实际和发展要求的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为法治昆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强化监督工作实效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支撑。近十年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7项,开展执法检查46次、专题询问21次、质询1次、约见约谈2次、专项工作评议5次、专题视察调研近800次。
针对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政府债务等方面展开监督、专题询问与调研,督促强化风险管控,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有效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通过人大代表精准帮扶,各行各业与社会各界人士挂钩帮扶,推动贫困县(寻甸县)脱贫摘帽,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使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改革成果,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对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保护开展专项监督与检查,守护春城的绿色生态,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对相关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着力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对涉及民生的实际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落实惠民实事工作开展情况,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提升履职能力回应民生关切
为了真正支持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通过依法有序开展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拓展联系群众的深度广度、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等多方举措,优化人大代表队伍,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激发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活力,共绘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同心圆。
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健全五级人大代表联动进站机制,建成1146个代表活动阵地、21个专业代表工作站,率先在全省实现网上代表工作站信息化全覆盖。2019年以来,五级人大代表进站接待群众6517人次,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5890个。
近十年来,办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代表议案20余件、代表建议3506件,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云南网记者 王琼梅 实习生 金文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