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发出首份《家庭教育督促令》
近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多名涉案人员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案人员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家庭教育缺失,导致涉案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为进一步增强监护人的监护意识,提升其家庭教育能力,促进未成年人的矫治和帮教,元谋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妇联、团县委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会,组织涉案人员及其监护人参加,发出首份《家庭教育督促令》。
指导会现场,李艺宏检察官向到场人员讲解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指导大家如何通过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帮助子女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各与会单位的同志作简要发言并对涉案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开展帮教及家庭教育指导的相关事项深入交流探讨。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中对5名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督促令》,并签订保证书、承诺书,责令监护人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关注被监护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加强与被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并做好后续生活学习安排,确保被监护人能够全面健康成长。
据悉,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督促令》。在《家庭教育督促令》发出后,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将对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反馈,确保督促令取得实效。若监护人仍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将视情况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