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查处多起冒用个人身份信息涉税案 冒用对象多为在校大学生
税务部门查处多起冒用个人身份信息涉税案 冒用对象多为在校大学生
2020-06-22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蔡岩红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近期,部分自然人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信息时发现,自己明明没有在某公司任职,却有该公司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怀疑是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作违法使用。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部门与公安、教育等部门通力合作,依法查处了一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偷逃税款的违法企业。
北京税务稽查部门近日对涉嫌冒用大学生身份信息的北京某设计咨询公司立案检查,查明其冒用某高校25名大学生身份信息虚假申报的事实。经查实,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同学为某高校老师,双方于2017年签订了一份“校企合作协议”,约定选派该校大学生到该公司实习,老师向公司提供学生姓名和身份信息,但学生并未真正参与实习工作。该公司为增加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在2017年至2019年1月间,利用掌握的学生信息虚假申报292条,虚列人员成本45.26万元,偷税11.25万元。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对涉案企业作进一步处罚。
在河北,税警双方近日协同作战,查处了河北三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冒用15名在校大学生和其他5名社会人员身份信息案,查补税款12.35万元。经查,涉案企业为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目的,冒用15名在校大学生和其他5名社会人员身份信息,虚列人员成本20余万元,偷税5万元。目前,涉及泄露学生个人身份信息的蔡某,已被所在学校和公安机关处理,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对涉案企业作进一步处罚。
今年4月,宁波市税务部门发现,宁波市H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宁波Z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宁波C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个人所得税相关异议申诉平台中存在高达2万余条身份冒用异议申诉记录,涉及申诉举报人4328人。宁波市税务部门迅速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3家企业开展全面调查。专案组发现,3家公司共同实际经营人之一耿某,其孩子在C市某学校期间因参与统一购买火车票、组织报名普通话考试等工作掌握了大量学生身份信息,耿某发现孩子电脑里的信息后将其拷贝给公司另一名实际经营人叶某。叶某通过3家企业冒用的个人信息涉及大学生779名,虚假申报记录6.2万多条,虚假申报个人收入共计1962万元,逃避代扣代缴个税392万元。同时,叶某等人还在没有发生实际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劳务发票,涉嫌虚开金额3.6亿元,涉及浙江、上海等7个省市的企业188户。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叶某等人抓捕归案。
深圳税务稽查部门近日根据冒用申诉风险线索,对深圳市某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突击检查,查实该企业在短短一年半,冒用129条个人身份信息,虚增管理费用,进而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经查,该企业于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期间,通过黑中介购买了一批西安某大学在校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并将其列入公司员工名单,实际上既未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也未实际发放工资,造成偷税12.73万元。目前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中。
据介绍,上述案件的共同特点是:精心“设计”偷税手段。涉案企业的主营业务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这类业务可用于抵扣的成本相对较少,企业经营者通过冒用个人身份信息,把企业从盈利“扭转”为亏损,从而达到偷税目的。精准“发放”伪造工资。伪造的员工工资均在个税起征点以下,既能虚增工资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又不增加实际成本。精确“瞄准”下手对象。涉案企业冒用的员工身份大多为在校大学生,由于大学生群体尚未真正就业,对自身的个人所得税信息关注度较低。
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加大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实施偷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大学生身份信息保护和规范管理。同时,提醒广大纳税企业守法经营,纳税人要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及时关注个人的申报情况,如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税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