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020年招聘书记员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根据工作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批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勤勉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品行端正。
3.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的,条件可适当放宽(需相关法院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5.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准确率不低于90%。
6.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7.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材料
1.《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各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如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可由学校开具学历证明,须于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其余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名方式
请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信封明显处注明“招聘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按顺序编号整理成压缩包格式,邮件和压缩包均以“姓名+书记员报名”命名,发送至邮箱yxzhbgs 163.com。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二)考试
1.考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7月,地点在广东省深圳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考试分为初试和面试。
3.初试包括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含听打、看打)两项。
4.根据初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证明等原件材料,同时根据防疫工作要求提供:①“深i您”或“粤康码”健康码截图;②行程查询截图(请搜索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点击“防疫行程卡”,填写个人手机号码查询)。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能力、主要社会关系等。
七、签订合同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选,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工作。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表现优秀者可以续签。
八、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制人员工资标准参照广东省深圳市相关人民法院同等条件人员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另行通知),并按年限定期调增工资,根据考核成绩发放绩效奖金。
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根据住房保障情况,视情以公租房租用标准为聘用制人员提供公寓式宿舍。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
联系电话:0755-25890797(招聘咨询时间:工作日10:30-11:30,15:30-17:30)
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