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父亲因嫌太吵打残亲生儿 被判7年撤销监护权
吸毒父亲因嫌太吵打残亲生儿 被判7年撤销监护权
2016-07-28 来源:新京报 作者:admin
事发后程女士抱着被打的儿子。资料图片
昨天上午,被打孩子的父母李军和程女士均未现身法庭,程女士代理律师出庭听取判决。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
去年6月,北京通州区一位父亲李军将两个月的儿子打进ICU的事件备受关注。孩子母亲程女士认为李军已经没资格做孩子父亲,向通州法院申请剥夺李某监护权。昨天上午,该案在通州法院开庭,法院当庭判决撤销李军的监护人资格。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例婚内撤销监护权案件。
新京报记者在法庭上获悉,因将孩子殴打成重伤,通州法院已于今年7月7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吸毒父亲暴打男婴7分钟
1987年生的李军曾因犯强奸罪被判过刑,还因吸食毒品被拘留过。
法院认定,2015年6月13日10时许,李军在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小圣庙村东57号其暂住地内,因琐事与其妻程女士发生口角并将妻子赶出家门,后因留在家中的2个月大的儿子吃奶哭闹,遂用手扇打婴儿头面部,致婴儿硬膜下积液、左额叶、左颞叶脑挫伤等伤。后孩子在ICU里抢救,经法医鉴定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经调查,李军打孩子整个时间长达7分钟。
当天下午5点左右程女士回到家,发现孩子脸全紫了,李军承认殴打了孩子。程女士说,自孩子出生后,李军多次进行过殴打。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在打孩子之前,李军处于持续吸毒的状态。
“儿慈会”做监护人未获支持
昨天上午,程女士未出现在庭审现场,由代理律师出庭,而被告李军一方则缺席审理。开庭前,正在服刑的李军托审判庭转交程女士一封手写的信,他在信中同意程女士提出撤销其监护权的做法,但希望保留他的探视权。
时隔一年多,程女士和孩子仍然生活在康复医院,费用由公益机构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简称“儿慈会”)承担。因程女士的家庭非常困难,其代理律师向法庭提出,由“儿慈会”作为孩子的辅助监护人,儿慈会也表示愿作为第三人,为孩子后期的康复提供帮助。
“这也是儿慈会首次提出作为辅助监护人的申请”,程女士代理律师希望,通过此案能推动新的救助形式出现。
经审理,法院当庭作出终审宣判,认为程女士具有法定监护资格,判决撤销李军的监护人资格,驳回程女士其他诉讼请求。
■ 追问
程女士为何不与李军离婚而是撤销监护权?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其中一方可以丧失对孩子的监护权,那么本案中,孩子的母亲为什么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监护权呢?“离婚可以天然丧失对孩子的监护权,但本案中第一紧迫考虑的是对孩子权益的救济,所以使用特殊审判程序判定撤销李某的监护权”,审理此案的通州法院民一厅审判员钱笑表示。
钱笑介绍,离婚案件不适用于特殊审判程序,按照民事案件审理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来审理,审理期间前者最短3个月,后者则需要6个月,其间还有上诉期等,一个离婚案审理下来可能需要很长时间。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受侵害的权益进行紧急救助和保护,所以申请人提出撤销监护权,是最快的救济途径,撤销监护权就是法定特别审理程序,审理审限一个月,一审终审。
为何“儿慈会”成为辅助监护人未获支持?
孩子的母亲程女士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还将“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儿慈会”)列为第三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将“儿慈会”作为辅助监护人,帮助她继续向孩子提供救治和照料。法庭并没有支持该申请。
钱笑介绍,在法律规定中,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在父母完全没有行为能力情况下,首先接替监护的应该是近亲属,近亲属也有顺序,先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然后是成年兄弟姐妹。在这个关系中仍没有监护人,还可以找父母单位,然后是居委会村委会,最后兜底的还有民政部门。
“基金会这类慈善机构,并不属于法定的监护人,且法律中也没有辅助监护人这个概念”,钱笑说,法院据此对程女士代理律师提出的让“儿慈会”作为辅助监护人的申请不予支持。
被撤销监护权的李军以后还能看望孩子吗?
庭审前,孩子的父亲李军托审判庭向母亲程女士递交了一封信,其中他希望法庭保留其探视孩子的权利,但本案宣判中,对此并未提及,那么父亲李军以后还能去探视自己的孩子吗?
钱笑介绍,探视权和监护权是两个法律概念,本案中并未涉及,所以目前看,李军出狱以后,还是有权去看孩子的。那么,李军还能恢复对孩子的监护权吗?对此,钱笑解释称,根据法律规定,监护权只限于孩子未成年之前的权利,主要是指监护和抚养,监护权不是单向的,可以撤销也可以恢复,比如本案中这位父亲,如果以后有抚养条件和能力,或出狱后有这个意愿,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
■ 追访
被打孩子发育不良
通州法院民一厅审判员钱笑介绍,李军在押期间,她把程女士提出撤销其监护权的事告诉了李军,李军很干脆地答应了。“他说也考虑过撤销自己的监护权,这样对孩子好。”
此前经精神鉴定,李军被诊断为兴奋剂所致精神障碍,案发时存在一定程度的辨认、控制能力障碍。
李军受审时称,孩子吃奶时哭闹,他心烦,又因生活压力大,吸食毒品,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用手扇打了孩子。在刑事判决中法院认为,李军身为人父,对其子实施暴力,故意伤害孩子身体致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孩子被打三天后,李军才让程女士带孩子去看病,医生看到孩子昏迷并伴有抽搐,脸上、腿部有淤青,听程女士说是孩子父亲打的、咬的,于是报警。
“孩子现在抬不起头,坐不起来,比同龄儿童成长发育差很多”,程女士代理律师介绍,经过治疗,直到案件刑事开庭时,孩子眼睛不会追物,不会翻身,脖子无法直立,哭的时候也不会流泪。(记者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