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发言摘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编者按】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上,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和安徽、湖南、河南、河北、福建、江西、广东七省相关负责同志作了发言,介绍了本省前一段开展专项斗争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现摘要予以刊发,以供各地借鉴。
一、深入宣传抓发动,壮大斗争声势。坚持把依靠群众作为专项斗争的力量之源,3次召开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专题会议,持续掀起宣传热潮。今年初全省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率达到96.27%,西安市最近测评达到99.8%。一是全媒体宣传,省市主流媒体全部开设“扫黑除恶进行时”专栏,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每周刊播评论员文章,中央媒体刊播我省宣传稿件3600余篇,省市县三级召开新闻发布会82场、媒体刊播12万多篇。二是全方位发动,省委讲师团分组深入各市(区)和重点行业宣讲,各市、县、镇(街道)通过秦腔、陕北说书、华阴老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讲1.6万场次、文艺演出3400多场次。三是全社会参与,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邮箱、手机二维码等举报平台,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全省共受理涉黑涉恶线索22092条、已核查19766条,发放举报奖金292.4万元,有1121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二、依法严惩强攻势,提升斗争质效。紧盯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不放松,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穷追猛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是集中突击,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大攻坚”及“2019雷霆铁腕行动”,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攻坚力度,去年底实现各市扫黑“零突破”、各县除恶“零突破”、各镇(街道)治乱“零突破”。深入开展案件翻查,发现问题线索1549条、新立案件440件。对所有涉黑案件由省上督办,对所有涉恶案件由市级督办,省级挂牌督办案件269件。二是精准打击,制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标准,举办3100多人参加的业务培训,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严格程序和标准,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三、一查到底挖根源,拓展斗争深度。把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作为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斩断利益链条,严防死灰复燃。一方面,坚决打伞破网,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对基层发生的典型复杂“保护伞”问题直查直办,加大提级办案、异地交叉办案、上下联动办案力度。全省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2442件,严肃查处了咸阳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权王军,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西安市灞桥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于小鹿等“官伞”,西安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阎鸿等“警伞”,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冯振东等“庸伞”。另一方面,坚决打财断血,政法机关与银行、税务、金融证券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对涉黑涉恶资产的追缴、没收力度,开展“三秦飓风2019”财产刑执行专项行动,延安市贾延成涉黑一案查封、扣押、冻结资产5亿多元,中央督导期间全省打财断血新增17亿元。
四、综合施策治乱象,扩大斗争成果。坚持扫黑除恶与行业整治一体推进,最大限度打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一是聚焦重点行业,分类制定整治方案,集中整治行业顽疾,农业农村系统完成7371个村的集体经济审计,住建系统出台行业监管政策149项,宣传部门牵头整治查办假记者和新闻敲诈勒索案件377件。二是突出重点问题,严厉打击恶意围标、强揽工程、滥采乱挖、垄断资源、强迫交易、欺行霸市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行为,把专项斗争向互联网金融、共享经济、网络自媒体等新兴领域延伸,不断深化整治成效。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扫边治边建,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行业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健全市场准入、监督检查、规范管理、分析研判等机制,切实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五、标本兼治铲土壤,夯实斗争基础。坚持一手抓基层组织整顿,一手抓基层社会治理,让黑恶势力在基层无处容身。一是强化基层组织,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严把村干部队伍入口关。不间断地开展“回头看”和“大起底”,斩断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的渠道。二是净化基层环境,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滚动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切实把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深化基层创建,积极借鉴“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法治创建、文明创建,深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推行“两说一联”“一约四会”等做法,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不断增强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
一、扭住关键,在压实主体责任上破难题、开新篇。一是高标准谋划促履责。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14项重点任务,列出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个清单”,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省委书记李锦斌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抓在手上,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开展对照检查,指导制定29项重点措施,召开重点案件调度会,统筹推动落实。二是全过程监督促履责。建立问题整改督查机制,坚持“三天小调度”“十天大调度”;组建“专家小组”,深入重点地区明察暗访,推动整改落地见效。三是“零容忍”执纪促履责。突出“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扫黑除恶工作不力、失职失责及充当“保护伞”等问题案件1803件。专门发出《工作提示函》,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二、上下联动,在确保打深打透上破难题、开新篇。一是全面督导查实情。四位省级领导分别带队的省委扫黑除恶工作指导组先后三轮下沉驻点,直面问题、直插一线,通过个别谈话、明察暗访、通报约谈等,实现重点地区、领域、案件、线索“四个全覆盖”。二是整合力量出实招。督促市委书记牵头负责,实行纪检、公安、检察院、法院办案力量“四统筹”,推深做实各级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配合,对733件涉黑涉恶和“伞网”交织的重大案件启动同步办案。三是大案攻坚见实效。从指导“怎么干”到带着“一起干”,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提级办理、直查直办。指导组驻点阜阳期间,成立联合专案组,直查直办颍上县“张氏家族”涉黑案,对49人采取留置、刑拘等强制措施。
三、合力攻坚,在强化行业治理上破难题、开新篇。一是巩固综合治理“大格局”。紧盯黄赌毒和黑恶犯罪易滋生的行业领域,将专项整治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研究出台9个重点整治方案,部署开展57次专项行动,高质量一体化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二是打好执法联动“组合拳”。省公安厅持续深化“守护平安 清风行动”,查处黄赌毒案件2313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九部门联合打击整治“套路贷”犯罪,摧毁涉黑组织44个,处置未经许可从事典当、融资租赁等企业871家。三是拧紧日常监管“螺丝栓”。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2件、政府规章3件,出台制度性文件46个,形成了“办理一批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的良性循环。
四、积极探索,在推动干部交流上破难题、开新篇。一是瞄准问题强认识。深刻汲取有的地方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导致涉黑涉恶案件频发、“伞网”交织、出现“灯下黑”的教训,试点重要岗位副职交流轮岗,把敢担当、善作为的领导干部选派到关键岗位。二是把准关键抓落实。亳州市率先出台县区公检法系统重要岗位交流方案,将交流轮岗范围延伸到班子成员、纪检组长及二级机构正职,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交流,并配套解决食宿、交通等问题。三是对准民意验成效。通过交流轮岗,激发了政法队伍“一池活水”,增强了干事创业热情,有效带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近期民意调查显示,群众对我省政法队伍和专项斗争的满意度同比提升2.52和10.71个百分点。
一、集聚资源要素,确保扫黑除恶力度大、效果好。一是推动三级书记包专案。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推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直接督导整改。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调度协调,推动文烈宏案等大要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抓市促县”机制,督促市州、县市区委书记对176起重大案件包案负责。二是协同各方提效率。深入分析影响案件办理效率的各个“堵点”,组织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合力疏通。协调建立扫黑除恶“绿色通道”,全省统一制作下发“涉黑涉恶案件”印章,办案部门在案件卷宗盖章明示。三是严把质量关口办铁案。推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落实重大问题集中合议制度,对改变定性、变更措施等情况集中备案、抽查倒查,将执法监督全流程覆盖。开展全省涉黑涉恶案件专项评查活动,组织专家团队对23起重大复杂专案进行集中阅卷“回头看”,纠正执法瑕疵。
二、动员行业部门,确保重点整治对接顺、协同畅。一是在监管中找准斗争靶心。出台《问题线索移送反馈办法》,将线索摸排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对未提供线索的相关部门给予扣分和通报批评,倒逼各行业部门扎实排查本领域内突出问题和涉黑涉恶线索,让打击和整治瞄准重点。全省行业主管部门共摸排涉黑涉恶有效线索1764条。二是从打击中发现治理短板。组织公检法对黑恶案件分类研判,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各类建议函745件,精准指导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提请省政府据此责成卫生健康、金融监管、教育、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165次,排查重点场所18229个,警示约谈2161次。三是在整治中强化长效协同。组织集中打击整治“三贷三霸”、 “洞庭风雷”等专项行动,已打掉“三贷三霸”团伙194个、涉砂类黑恶犯罪团伙20个。8月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重点整治行动,已收网专案8起,刑拘472人,治安拘留739人。
三、着眼长效机制,确保基层基础夯得实、筑得牢。一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会同组织等部门将扫黑除恶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和村党组织“双述双评”内容,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明确乡镇街道、村居两级黑恶线索摸排责任,建立“法人代表签字背书”制度,对线索摸排结果终身负责。二是推进依法严惩。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出台《“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和证据收集工作指引》等5个规范性文件,组织专家对扫黑除恶所涉60类罪名制定取证工作指引,为基层办案提供有力政策法治保障。三是推进边打边治边建。省委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五个配套文件,从总体上大力推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完善“一案一整治”制度,对全省110个打掉黑恶势力的村同步派出综合工作组驻村整治,促进长治久安。
一、层层压实政治责任,着力破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构建组织领导机制。各级纪委监委建立起由常委会负总责、纪委书记负首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打伞惩腐组织领导机制,层层压实政治责任。二是坚持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各级纪委书记直接领办重大疑难案件,攻克深挖彻查的难点堵点,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实行领导联点包案。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案,直查直办大案要案,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了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曹存正等7起厅级领导干部“保护伞”案件和2起厅级领导干部失职失责案件,18个省辖市挖出116名县处级“保护伞”,157个县(市、区)全部挖出“保护伞”,实现了“打伞”全覆盖。
二、深挖彻查“保护伞”,着力破解“黑多伞少不匹配”的问题。一是逐案筛查。对66起存在办案疑点的案件下达督办通知,目前已有31起案件新挖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120人。对29起暂未挖出“保护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实地督导。二是分类施策。对323起“保护伞”案件实行提级办理、指定管辖,有效破除“地方保护”“熟人社会”的干扰和阻力。三是挂牌督办。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449起案件线索全部挂牌督办,目前已全部办结,共处理698人,移送司法机关34人。省纪委监委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王三庆案实行提级办理,已立案48人。四是复查复核。对109起中央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查否案件进行全面复核,重点解决调查取证不扎实、线索查处不深透的问题。五是严格标准。省纪委监委对630起“保护伞”案件的定性问题严格审核把关、及时纠偏引正。
三、强化协同配合,着力破解“纪法协作不顺畅”的问题。一是做实联动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司机关以“两加快、两提前、两保障”为核心强化协调联动。二是密切协作配合。规范问题线索双向移交制度、推行纪检公安“双专班”办案模式,对公安机关办结案件未移交“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实行局长签字背书、一案一报告。截至9月底,全省查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51件,其中122件挖出了“保护伞”,占比80.8%。三是依纪依法保护政法干警。出台实施了《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暂行办法》,为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保驾护航。
四、坚持以案促改,着力破解“治标治本不衔接”的问题。一是坚持一案一整改。督促案发单位剖析案件成因,查找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地、治理一方。截至9月底,全省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通知书》556份。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比如,郑州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公安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1500人大会,树立公安队伍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三是注重基层基础。将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向村居延伸,在全省推广林州市、淮阳县“巡察村居发现线索、查办案件形成震慑、以案促改集中整治、整章建制形成长效”的基层综合治理模式,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一、强化政治担当,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委常委会今年5次听取专项斗争情况汇报,省委书记王东峰多次就深化专项斗争、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要求。省委组织部将专项斗争列入年度要点,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直接推动。市县组织部门成立由常委部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履职,发挥作用。二是加强宏观指导。省委组织部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开展专项斗争谈心谈话“大起底”、信访案件“见底清零”、摸底排查“回头看”等专项行动,累计谈心谈话57588人次,清理信访积案283件,排查操纵破坏基层选举的线索161条。三是持续调度推进。省委组织部召开8次全省性会议,开展6轮暗访调研,实地调研143个县、229个乡镇、623个村,推动工作落实。
二、抓实后进整顿,筑牢扫黑除恶一线战斗堡垒。一是强力开展后进整顿“百日攻坚”。在村“两委”换届前,排查确定3794个后进村,一村一策、综合整治,解决土地、拆迁、信访等问题4253件,处理违纪违法村干部797人。晋州市西关村原支书离任后把持村务多年,市委组成20余人的工作组,强力整顿,成功选出群众拥护的新班子。二是集中整治涉黑涉恶村党组织。对打掉黑恶势力的村,全部由组织部门会同政法部门派出工作组,驻村整顿,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特别对容城县“丁氏家族”、赞皇县李文华涉黑案等侵蚀基层政权案件,因党建工作失职追责问责25人。三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整顿后进机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深挖彻治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的后进村。
三、健全联审机制,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换届前,对村干部背景审查全覆盖。亮明“十不选”标准,严格落实资格联审机制,坚决把不符合条件人员挡在门外。联合省公安厅对28万名村(社区)干部进行背景审查,对有前科人员,不得列为换届候选人。换届中,对候选人资格联审全覆盖。县级组织部门联合纪委监委等进行资格联审,县乡党委签字背书,共有818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被取消资格。换届后,对村干部“回头看”全覆盖。对当选的26.2万名村干部再“过一次筛子”,坚决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人员清理出去,目前已清理533人,补齐配强361人。
四、建强基层组织,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一是健全村级治理架构。普遍建立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的村级治理架构,49406个村全部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站,村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二是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换届中调整斗争意识差、引领能力弱的村党组织书记2.48万名,占总数的一半;村党组织书记中农村致富带头人、优秀退役军人等占76.7%,带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号召力明显增强。三是开展“万人示范培训”。省级每年直接培训村党组织书记1.8万人,把专项斗争作为培训重要内容,教育引导他们带领党员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目前,各级党组织紧紧依靠和充分发动党员群众,发现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4092个,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4646条。
一、集中力量,提升能力,实现审判队伍专门化、专业化。一是领导领衔、高标精作。全省各级法院“一把手”挂帅,院庭领导带头承办涉黑恶案件,逐级传导压力、逐案跟踪督办。指派专人专班集中研判、挂牌督办、交叉评查、针对性指导,推动办案提质增效。二是精专团队、深耕细作。设置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尽锐出战。创新审理机制,率先在漳州指定两家基层法院开展相对集中管辖试点,精选全市基层刑事法官组成专业团队,集中审理涉黑恶案件,统一裁判尺度。三是专家助力、密切协作。设立扫黑除恶审判业务专家库,率先聘请12名法学专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举办专题研讨班,邀请专家学者辅导授课,实现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业务骨干培训全覆盖。
二、突出重点,分类攻坚,确保案件审理高质量、高效率。一是大案督办。将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纳入大要案管理,把稳大方向、盯紧关键点。如中央巡视组督办的福清市林德发父子等人涉黑案,涉及37名被告人及1个被告单位、61名辩护律师,事实证据庞杂。我省法院成立专案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团队,排摸60个重点问题逐一应对。率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先易后难、层层推进。二是难案精办。对于案情重大复杂、控辩双方分歧较大的涉黑恶案件,通过提前介入等机制,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如厦门陈世杰等54人涉黑案,涉及17项罪名、70起违法犯罪事实。受案法院严格落实“三项规程”,精审细断,确保案件审判效果。三是简案快办。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涉黑恶案件,采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将法庭调查、辩论的重点集中于有分歧的问题,确保重点突出、效率提升。
三、健全机制,延伸职能,提高精准打击实效性、长效性。一是凝聚各方共识,着力“打准打狠”。在党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完善研究会商机制,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出台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的15份规范性文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政策把握尺度。我院出台涉黑恶案件25类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细化量刑情节和梯度,确保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打早打小”。梳理归纳涉黑恶线索排查要点,发现并移送线索1242条,如泉州石狮陈仙洪等42人涉黑案就是根据石狮法院提供的线索而破获。同时,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助推社会综合治理。三是强化打财断血,着力“打深打透”。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证据指引,精准指导全省涉黑恶财产处置。如厦门颜小敏涉黑案中,法庭缜密审查证据,依法没收其登记在他人名下价值近2000万的房产。制定加强黑恶势力财产处置及执行工作指导意见,攻坚股权、林权、海域等执行难点,加大执行力度,斩断利益链条,将黑恶势力连根拔起。
一、强化办案责任,确保办案效率。一是组建专班办案。全省抽调492名检察官、307名检察官助理,组成专业团队,由办案专班一体化完成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审查逮捕、起诉、出庭公诉和诉讼监督任务。同时制定办案责任清单,纳入政治巡视,开展专项督导,约谈13个市县检察长,促进加快办案进度。二是做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去年8月,提出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今年4月,又要求对全部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5月份以来,全省提前介入率达97.8%。提前介入均开列证据清单,详述证明目的、取证理由,并跟踪督促落实,从源头上把案件事实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三是开展积案攻坚,解决案件“排队上车”问题。今年2月,开展为期30天的“集中攻坚战”,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一个月内办结涉黑恶案272件1741人,占当时办结总数的35.2%,基本做到“积案清零”。四是原则上“一个月诉出”。为倒逼提前介入实效,挖掘自身最大潜力,省检察院提出“在做实提前介入、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力争审查起诉阶段不退补,原则上一个月内诉出”要求,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在一个月内诉出的,办案检察院要向省检察院说明情况。
二、强化统一把关,确保办案质量。一是抓实挂牌督办。省检察院对全部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院对其他涉恶案件统一把关。省检察院分5批挂牌督办118件重大涉黑恶案件,其他涉恶案件由市院挂牌督办,全程跟进、同步审查,共同承担司法责任。二是强化备案审查。对不捕不诉案件,省检察院统一备案审查,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支持依法不捕、不诉。三是加强办案指导。编发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培训、庭审观摩,通过检答网和热线电话提供咨询,促进提升办案能力。今年7月,省检察院会同省直政法机关,研究制定了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实施办法,为协同“打财断血”提供遵循。
三、强化诉讼监督,确保办案效果。一是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对黑恶犯罪精准识别、精准打击,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着力解决分歧问题。对公检法部门存在分歧的案件,办案检察院经协调达不成一致的,在24小时内向当地扫黑办和上级院同步请示报告,上级院在48小时内下沉实地指导协调解决。三是强化“打伞破网”、社会综合治理。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把线索摸排、综合治理情况写入审查报告并纳入检察官司法责任,共深挖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1655条,提出堵漏建制、规范管理的检察建议408件。
一、规范执法统一标准,有效破解“黑财”认定难。一是明确执法程序。率先出台《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案财产调查工作指引》,明确从受理涉黑恶案件开始,同步采取深挖线索、追赃挽损等财产查控手段,并将涉案财产外延扩展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等隐性财产,广州、深圳等地建立“1+5”打财工作机制、出台涉黑案件财产调查工作方法,涉案财产调查已成为全省扫黑民警应知应会的基础技能。二是统一执法标准。联合检法机关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认定、查处、证据要求。公安机关自立案开始便将财产调查材料专门列卷,检察机关100%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各级法院专门设置涉案财产线索举证质证环节,最大限度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三是聚力攻坚突破。在侦办重大复杂涉黑案件时均成立专门涉案财产调查组,主动联系市场监管、税务、住建、审计、人民银行等,全面收集、审查涉案财产来源、性质、用途等证据材料。
二、数据引导精准打击,有效破解“黑财”查处难。一是智慧导侦、发现在早。在全国率先成立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研发“广东公安新型犯罪预警研判打击智能平台”,融合互联网企业和公安机关数据,实现对涉案财产流转轨迹链条核证。二是一体工作、查冻在先。在省厅扫黑办成立3个“侦研指督”一体化工作专班,依托全省大数据平台和技网融合数据,与公安快查系统和113家第三方支付平台打通接口,实现逾50家银行全天候快速查询冻结功能。三是强力攻坚、打击在准。成立6支省级扫黑除恶攻坚队,与21个地市公安机关攻坚队同频共振、联动呼应,将打击重点向网络和经济新形态、新业态拓展,先后发起多轮集中统一收网行动,推动一批重点案件经济财产证据得以攻坚补全,顺利以涉黑罪名批准逮捕或提起公诉。
三、部门合力精准量处,有效破解“黑财”追缴难。一是增强打财合力。协同省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等明晰行业领域管理重点,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断提高涉案财产处置效率。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整合34家银行52名业务骨干组建金融情报分析专家人才库,开发新一代反洗钱调查系统,直接冻结涉案资金25.39亿元。二是共商打财疑难。省公检法部门联合建立重大复杂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工作机制,共商财产查处疑难问题,为移送和判决追缴涉案财产提供有力支撑。三是精准判罚追缴。省法院组建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明确补偿性刑法手段适用优先、直接追缴优先等处量原则,形成科学、稳妥、可执行性强的财产处理机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判决财产刑总额4.88亿元。
聚焦主攻方向 持续加压加力
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
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胡和平
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陕西省委高度重视政法工作,积极谋划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特别是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治乱、反腐、基层建设贯通衔接,持续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坚持政治引领,把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11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省政府常务会议,8次召开专项斗争动员会、推进会、专题会,研究部署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打赢专项斗争这场政治仗、攻坚仗、总体仗。坚持统筹推进,将专项斗争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打赢三大攻坚战结合起来,严厉打击金融保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脱贫攻坚等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与净化政治生态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严厉整治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突出重点,聚焦中央确定的10类重点黑恶势力,加大破案攻坚力度,打深打透、打出声威。聚焦打伞破网主攻方向,下决心撕开口子、揭开盖子。聚焦打财断血,同步推进抓捕涉案人员与查清追缴涉案财产,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聚焦12个涉黑涉恶易发高发重点行业领域,纵深推进行业治乱。坚持协同作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夯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责任、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实行市县两级政法委书记、公检法“三长”扫黑除恶承诺制,健全公检法机关研判会商机制、政法机关与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相互移送机制。坚持专群结合,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坚持持续发力,以中央督导为契机,认真落实“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要求,再学习一遍、再部署一遍、再发动一遍、再翻查一遍、再追责一遍,开展黑恶和刑事案件大起底、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村“两委”班子大起底,在问题整改上持续加压加力。把扫黑除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干部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市、县和省级成员单位开展全覆盖督导,分3批约谈各市(区)主要负责同志,不断把专项斗争引向纵深。截至9月底,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72个、涉恶犯罪集团266个、涉恶犯罪团伙415个。一、深入宣传抓发动,壮大斗争声势。坚持把依靠群众作为专项斗争的力量之源,3次召开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专题会议,持续掀起宣传热潮。今年初全省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率达到96.27%,西安市最近测评达到99.8%。一是全媒体宣传,省市主流媒体全部开设“扫黑除恶进行时”专栏,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每周刊播评论员文章,中央媒体刊播我省宣传稿件3600余篇,省市县三级召开新闻发布会82场、媒体刊播12万多篇。二是全方位发动,省委讲师团分组深入各市(区)和重点行业宣讲,各市、县、镇(街道)通过秦腔、陕北说书、华阴老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讲1.6万场次、文艺演出3400多场次。三是全社会参与,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邮箱、手机二维码等举报平台,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全省共受理涉黑涉恶线索22092条、已核查19766条,发放举报奖金292.4万元,有1121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二、依法严惩强攻势,提升斗争质效。紧盯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不放松,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穷追猛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是集中突击,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大攻坚”及“2019雷霆铁腕行动”,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攻坚力度,去年底实现各市扫黑“零突破”、各县除恶“零突破”、各镇(街道)治乱“零突破”。深入开展案件翻查,发现问题线索1549条、新立案件440件。对所有涉黑案件由省上督办,对所有涉恶案件由市级督办,省级挂牌督办案件269件。二是精准打击,制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标准,举办3100多人参加的业务培训,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严格程序和标准,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三、一查到底挖根源,拓展斗争深度。把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作为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斩断利益链条,严防死灰复燃。一方面,坚决打伞破网,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对基层发生的典型复杂“保护伞”问题直查直办,加大提级办案、异地交叉办案、上下联动办案力度。全省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2442件,严肃查处了咸阳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权王军,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西安市灞桥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于小鹿等“官伞”,西安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阎鸿等“警伞”,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冯振东等“庸伞”。另一方面,坚决打财断血,政法机关与银行、税务、金融证券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对涉黑涉恶资产的追缴、没收力度,开展“三秦飓风2019”财产刑执行专项行动,延安市贾延成涉黑一案查封、扣押、冻结资产5亿多元,中央督导期间全省打财断血新增17亿元。
四、综合施策治乱象,扩大斗争成果。坚持扫黑除恶与行业整治一体推进,最大限度打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一是聚焦重点行业,分类制定整治方案,集中整治行业顽疾,农业农村系统完成7371个村的集体经济审计,住建系统出台行业监管政策149项,宣传部门牵头整治查办假记者和新闻敲诈勒索案件377件。二是突出重点问题,严厉打击恶意围标、强揽工程、滥采乱挖、垄断资源、强迫交易、欺行霸市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行为,把专项斗争向互联网金融、共享经济、网络自媒体等新兴领域延伸,不断深化整治成效。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扫边治边建,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行业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健全市场准入、监督检查、规范管理、分析研判等机制,切实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五、标本兼治铲土壤,夯实斗争基础。坚持一手抓基层组织整顿,一手抓基层社会治理,让黑恶势力在基层无处容身。一是强化基层组织,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严把村干部队伍入口关。不间断地开展“回头看”和“大起底”,斩断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的渠道。二是净化基层环境,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滚动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切实把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深化基层创建,积极借鉴“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法治创建、文明创建,深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推行“两说一联”“一约四会”等做法,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不断增强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
着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难题开新篇
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安徽省聚焦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在压实责任、依法严惩、行业治理、队伍建设上乘势发力、破解难题,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149个、涉恶犯罪团伙1316个。一、扭住关键,在压实主体责任上破难题、开新篇。一是高标准谋划促履责。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14项重点任务,列出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个清单”,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省委书记李锦斌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抓在手上,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开展对照检查,指导制定29项重点措施,召开重点案件调度会,统筹推动落实。二是全过程监督促履责。建立问题整改督查机制,坚持“三天小调度”“十天大调度”;组建“专家小组”,深入重点地区明察暗访,推动整改落地见效。三是“零容忍”执纪促履责。突出“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扫黑除恶工作不力、失职失责及充当“保护伞”等问题案件1803件。专门发出《工作提示函》,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二、上下联动,在确保打深打透上破难题、开新篇。一是全面督导查实情。四位省级领导分别带队的省委扫黑除恶工作指导组先后三轮下沉驻点,直面问题、直插一线,通过个别谈话、明察暗访、通报约谈等,实现重点地区、领域、案件、线索“四个全覆盖”。二是整合力量出实招。督促市委书记牵头负责,实行纪检、公安、检察院、法院办案力量“四统筹”,推深做实各级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配合,对733件涉黑涉恶和“伞网”交织的重大案件启动同步办案。三是大案攻坚见实效。从指导“怎么干”到带着“一起干”,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提级办理、直查直办。指导组驻点阜阳期间,成立联合专案组,直查直办颍上县“张氏家族”涉黑案,对49人采取留置、刑拘等强制措施。
三、合力攻坚,在强化行业治理上破难题、开新篇。一是巩固综合治理“大格局”。紧盯黄赌毒和黑恶犯罪易滋生的行业领域,将专项整治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研究出台9个重点整治方案,部署开展57次专项行动,高质量一体化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二是打好执法联动“组合拳”。省公安厅持续深化“守护平安 清风行动”,查处黄赌毒案件2313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九部门联合打击整治“套路贷”犯罪,摧毁涉黑组织44个,处置未经许可从事典当、融资租赁等企业871家。三是拧紧日常监管“螺丝栓”。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2件、政府规章3件,出台制度性文件46个,形成了“办理一批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的良性循环。
四、积极探索,在推动干部交流上破难题、开新篇。一是瞄准问题强认识。深刻汲取有的地方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导致涉黑涉恶案件频发、“伞网”交织、出现“灯下黑”的教训,试点重要岗位副职交流轮岗,把敢担当、善作为的领导干部选派到关键岗位。二是把准关键抓落实。亳州市率先出台县区公检法系统重要岗位交流方案,将交流轮岗范围延伸到班子成员、纪检组长及二级机构正职,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交流,并配套解决食宿、交通等问题。三是对准民意验成效。通过交流轮岗,激发了政法队伍“一池活水”,增强了干事创业热情,有效带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近期民意调查显示,群众对我省政法队伍和专项斗争的满意度同比提升2.52和10.71个百分点。
加强统筹 协同攻坚
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责,抓住打击、治理和基层建设等关键,组织各方合力攻坚、齐抓共管,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收网涉黑组织已过百、打掉涉恶犯罪团伙已过千、刑拘犯罪嫌疑人已过万。一、集聚资源要素,确保扫黑除恶力度大、效果好。一是推动三级书记包专案。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推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直接督导整改。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调度协调,推动文烈宏案等大要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抓市促县”机制,督促市州、县市区委书记对176起重大案件包案负责。二是协同各方提效率。深入分析影响案件办理效率的各个“堵点”,组织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合力疏通。协调建立扫黑除恶“绿色通道”,全省统一制作下发“涉黑涉恶案件”印章,办案部门在案件卷宗盖章明示。三是严把质量关口办铁案。推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落实重大问题集中合议制度,对改变定性、变更措施等情况集中备案、抽查倒查,将执法监督全流程覆盖。开展全省涉黑涉恶案件专项评查活动,组织专家团队对23起重大复杂专案进行集中阅卷“回头看”,纠正执法瑕疵。
二、动员行业部门,确保重点整治对接顺、协同畅。一是在监管中找准斗争靶心。出台《问题线索移送反馈办法》,将线索摸排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对未提供线索的相关部门给予扣分和通报批评,倒逼各行业部门扎实排查本领域内突出问题和涉黑涉恶线索,让打击和整治瞄准重点。全省行业主管部门共摸排涉黑涉恶有效线索1764条。二是从打击中发现治理短板。组织公检法对黑恶案件分类研判,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各类建议函745件,精准指导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提请省政府据此责成卫生健康、金融监管、教育、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165次,排查重点场所18229个,警示约谈2161次。三是在整治中强化长效协同。组织集中打击整治“三贷三霸”、 “洞庭风雷”等专项行动,已打掉“三贷三霸”团伙194个、涉砂类黑恶犯罪团伙20个。8月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重点整治行动,已收网专案8起,刑拘472人,治安拘留739人。
三、着眼长效机制,确保基层基础夯得实、筑得牢。一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会同组织等部门将扫黑除恶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和村党组织“双述双评”内容,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明确乡镇街道、村居两级黑恶线索摸排责任,建立“法人代表签字背书”制度,对线索摸排结果终身负责。二是推进依法严惩。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出台《“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和证据收集工作指引》等5个规范性文件,组织专家对扫黑除恶所涉60类罪名制定取证工作指引,为基层办案提供有力政策法治保障。三是推进边打边治边建。省委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五个配套文件,从总体上大力推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完善“一案一整治”制度,对全省110个打掉黑恶势力的村同步派出综合工作组驻村整治,促进长治久安。
坚持问题导向 推行“五·四”工作法
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河南省纪委监委
去年以来,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行打伞惩腐“五·四”工作法,即构建组织领导、协调联动、案件查处、工作督导、基础管理“五项机制”,做到紧盯黑恶案件挖线索、紧盯要案难案出重拳、紧盯查否案件严把关、紧盯以案促改抓根治“四个紧盯”,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截至9月底,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950件、已处理2740人,其中查处“保护伞”案件1220件、已处理980人,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25人。一、层层压实政治责任,着力破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构建组织领导机制。各级纪委监委建立起由常委会负总责、纪委书记负首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打伞惩腐组织领导机制,层层压实政治责任。二是坚持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各级纪委书记直接领办重大疑难案件,攻克深挖彻查的难点堵点,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实行领导联点包案。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案,直查直办大案要案,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了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曹存正等7起厅级领导干部“保护伞”案件和2起厅级领导干部失职失责案件,18个省辖市挖出116名县处级“保护伞”,157个县(市、区)全部挖出“保护伞”,实现了“打伞”全覆盖。
二、深挖彻查“保护伞”,着力破解“黑多伞少不匹配”的问题。一是逐案筛查。对66起存在办案疑点的案件下达督办通知,目前已有31起案件新挖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120人。对29起暂未挖出“保护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实地督导。二是分类施策。对323起“保护伞”案件实行提级办理、指定管辖,有效破除“地方保护”“熟人社会”的干扰和阻力。三是挂牌督办。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449起案件线索全部挂牌督办,目前已全部办结,共处理698人,移送司法机关34人。省纪委监委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王三庆案实行提级办理,已立案48人。四是复查复核。对109起中央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查否案件进行全面复核,重点解决调查取证不扎实、线索查处不深透的问题。五是严格标准。省纪委监委对630起“保护伞”案件的定性问题严格审核把关、及时纠偏引正。
三、强化协同配合,着力破解“纪法协作不顺畅”的问题。一是做实联动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司机关以“两加快、两提前、两保障”为核心强化协调联动。二是密切协作配合。规范问题线索双向移交制度、推行纪检公安“双专班”办案模式,对公安机关办结案件未移交“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实行局长签字背书、一案一报告。截至9月底,全省查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51件,其中122件挖出了“保护伞”,占比80.8%。三是依纪依法保护政法干警。出台实施了《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暂行办法》,为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保驾护航。
四、坚持以案促改,着力破解“治标治本不衔接”的问题。一是坚持一案一整改。督促案发单位剖析案件成因,查找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地、治理一方。截至9月底,全省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通知书》556份。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比如,郑州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公安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1500人大会,树立公安队伍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三是注重基层基础。将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向村居延伸,在全省推广林州市、淮阳县“巡察村居发现线索、查办案件形成震慑、以案促改集中整治、整章建制形成长效”的基层综合治理模式,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筑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基础
河北省委组织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北省组织部门在中央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聚焦少数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战斗力弱、甚至受黑恶势力干扰侵蚀等问题,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参与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一、强化政治担当,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委常委会今年5次听取专项斗争情况汇报,省委书记王东峰多次就深化专项斗争、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要求。省委组织部将专项斗争列入年度要点,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直接推动。市县组织部门成立由常委部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履职,发挥作用。二是加强宏观指导。省委组织部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开展专项斗争谈心谈话“大起底”、信访案件“见底清零”、摸底排查“回头看”等专项行动,累计谈心谈话57588人次,清理信访积案283件,排查操纵破坏基层选举的线索161条。三是持续调度推进。省委组织部召开8次全省性会议,开展6轮暗访调研,实地调研143个县、229个乡镇、623个村,推动工作落实。
二、抓实后进整顿,筑牢扫黑除恶一线战斗堡垒。一是强力开展后进整顿“百日攻坚”。在村“两委”换届前,排查确定3794个后进村,一村一策、综合整治,解决土地、拆迁、信访等问题4253件,处理违纪违法村干部797人。晋州市西关村原支书离任后把持村务多年,市委组成20余人的工作组,强力整顿,成功选出群众拥护的新班子。二是集中整治涉黑涉恶村党组织。对打掉黑恶势力的村,全部由组织部门会同政法部门派出工作组,驻村整顿,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特别对容城县“丁氏家族”、赞皇县李文华涉黑案等侵蚀基层政权案件,因党建工作失职追责问责25人。三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整顿后进机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深挖彻治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的后进村。
三、健全联审机制,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换届前,对村干部背景审查全覆盖。亮明“十不选”标准,严格落实资格联审机制,坚决把不符合条件人员挡在门外。联合省公安厅对28万名村(社区)干部进行背景审查,对有前科人员,不得列为换届候选人。换届中,对候选人资格联审全覆盖。县级组织部门联合纪委监委等进行资格联审,县乡党委签字背书,共有818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被取消资格。换届后,对村干部“回头看”全覆盖。对当选的26.2万名村干部再“过一次筛子”,坚决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人员清理出去,目前已清理533人,补齐配强361人。
四、建强基层组织,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一是健全村级治理架构。普遍建立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的村级治理架构,49406个村全部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站,村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二是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换届中调整斗争意识差、引领能力弱的村党组织书记2.48万名,占总数的一半;村党组织书记中农村致富带头人、优秀退役军人等占76.7%,带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号召力明显增强。三是开展“万人示范培训”。省级每年直接培训村党组织书记1.8万人,把专项斗争作为培训重要内容,教育引导他们带领党员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目前,各级党组织紧紧依靠和充分发动党员群众,发现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4092个,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4646条。
创新工作方法 提高审判质效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建法院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探索形成“认罪认罚从宽、庭审重点攻坚”的经验做法,分批组织对230件1454人黑恶势力犯罪进行集中宣判,一审审结涉黑涉恶犯罪及其“保护伞”犯罪案件536件3253人,推动全省专项斗争持续深入推进。一、集中力量,提升能力,实现审判队伍专门化、专业化。一是领导领衔、高标精作。全省各级法院“一把手”挂帅,院庭领导带头承办涉黑恶案件,逐级传导压力、逐案跟踪督办。指派专人专班集中研判、挂牌督办、交叉评查、针对性指导,推动办案提质增效。二是精专团队、深耕细作。设置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尽锐出战。创新审理机制,率先在漳州指定两家基层法院开展相对集中管辖试点,精选全市基层刑事法官组成专业团队,集中审理涉黑恶案件,统一裁判尺度。三是专家助力、密切协作。设立扫黑除恶审判业务专家库,率先聘请12名法学专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举办专题研讨班,邀请专家学者辅导授课,实现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业务骨干培训全覆盖。
二、突出重点,分类攻坚,确保案件审理高质量、高效率。一是大案督办。将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纳入大要案管理,把稳大方向、盯紧关键点。如中央巡视组督办的福清市林德发父子等人涉黑案,涉及37名被告人及1个被告单位、61名辩护律师,事实证据庞杂。我省法院成立专案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团队,排摸60个重点问题逐一应对。率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先易后难、层层推进。二是难案精办。对于案情重大复杂、控辩双方分歧较大的涉黑恶案件,通过提前介入等机制,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如厦门陈世杰等54人涉黑案,涉及17项罪名、70起违法犯罪事实。受案法院严格落实“三项规程”,精审细断,确保案件审判效果。三是简案快办。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涉黑恶案件,采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将法庭调查、辩论的重点集中于有分歧的问题,确保重点突出、效率提升。
三、健全机制,延伸职能,提高精准打击实效性、长效性。一是凝聚各方共识,着力“打准打狠”。在党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完善研究会商机制,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出台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的15份规范性文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政策把握尺度。我院出台涉黑恶案件25类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细化量刑情节和梯度,确保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打早打小”。梳理归纳涉黑恶线索排查要点,发现并移送线索1242条,如泉州石狮陈仙洪等42人涉黑案就是根据石狮法院提供的线索而破获。同时,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助推社会综合治理。三是强化打财断血,着力“打深打透”。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证据指引,精准指导全省涉黑恶财产处置。如厦门颜小敏涉黑案中,法庭缜密审查证据,依法没收其登记在他人名下价值近2000万的房产。制定加强黑恶势力财产处置及执行工作指导意见,攻坚股权、林权、海域等执行难点,加大执行力度,斩断利益链条,将黑恶势力连根拔起。
发挥检察职能 提升办案质效
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江西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办案质效,切实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截至9月底,共审查逮捕涉黑恶案件1901件6133人,提起公诉1109件7182人;今年以来提起公诉768件5433人,办结率达95.2%。一、强化办案责任,确保办案效率。一是组建专班办案。全省抽调492名检察官、307名检察官助理,组成专业团队,由办案专班一体化完成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审查逮捕、起诉、出庭公诉和诉讼监督任务。同时制定办案责任清单,纳入政治巡视,开展专项督导,约谈13个市县检察长,促进加快办案进度。二是做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去年8月,提出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今年4月,又要求对全部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5月份以来,全省提前介入率达97.8%。提前介入均开列证据清单,详述证明目的、取证理由,并跟踪督促落实,从源头上把案件事实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三是开展积案攻坚,解决案件“排队上车”问题。今年2月,开展为期30天的“集中攻坚战”,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一个月内办结涉黑恶案272件1741人,占当时办结总数的35.2%,基本做到“积案清零”。四是原则上“一个月诉出”。为倒逼提前介入实效,挖掘自身最大潜力,省检察院提出“在做实提前介入、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力争审查起诉阶段不退补,原则上一个月内诉出”要求,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在一个月内诉出的,办案检察院要向省检察院说明情况。
二、强化统一把关,确保办案质量。一是抓实挂牌督办。省检察院对全部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院对其他涉恶案件统一把关。省检察院分5批挂牌督办118件重大涉黑恶案件,其他涉恶案件由市院挂牌督办,全程跟进、同步审查,共同承担司法责任。二是强化备案审查。对不捕不诉案件,省检察院统一备案审查,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支持依法不捕、不诉。三是加强办案指导。编发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培训、庭审观摩,通过检答网和热线电话提供咨询,促进提升办案能力。今年7月,省检察院会同省直政法机关,研究制定了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实施办法,为协同“打财断血”提供遵循。
三、强化诉讼监督,确保办案效果。一是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对黑恶犯罪精准识别、精准打击,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着力解决分歧问题。对公检法部门存在分歧的案件,办案检察院经协调达不成一致的,在24小时内向当地扫黑办和上级院同步请示报告,上级院在48小时内下沉实地指导协调解决。三是强化“打伞破网”、社会综合治理。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把线索摸排、综合治理情况写入审查报告并纳入检察官司法责任,共深挖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1655条,提出堵漏建制、规范管理的检察建议408件。
破解三大难题 深化“打财断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公安部部署,在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打财断血、深挖整治目标,着力破解涉案财产认定难、查处难、追缴难三大难题,截至9月底,先后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254.9亿元。一、规范执法统一标准,有效破解“黑财”认定难。一是明确执法程序。率先出台《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案财产调查工作指引》,明确从受理涉黑恶案件开始,同步采取深挖线索、追赃挽损等财产查控手段,并将涉案财产外延扩展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等隐性财产,广州、深圳等地建立“1+5”打财工作机制、出台涉黑案件财产调查工作方法,涉案财产调查已成为全省扫黑民警应知应会的基础技能。二是统一执法标准。联合检法机关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认定、查处、证据要求。公安机关自立案开始便将财产调查材料专门列卷,检察机关100%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各级法院专门设置涉案财产线索举证质证环节,最大限度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三是聚力攻坚突破。在侦办重大复杂涉黑案件时均成立专门涉案财产调查组,主动联系市场监管、税务、住建、审计、人民银行等,全面收集、审查涉案财产来源、性质、用途等证据材料。
二、数据引导精准打击,有效破解“黑财”查处难。一是智慧导侦、发现在早。在全国率先成立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研发“广东公安新型犯罪预警研判打击智能平台”,融合互联网企业和公安机关数据,实现对涉案财产流转轨迹链条核证。二是一体工作、查冻在先。在省厅扫黑办成立3个“侦研指督”一体化工作专班,依托全省大数据平台和技网融合数据,与公安快查系统和113家第三方支付平台打通接口,实现逾50家银行全天候快速查询冻结功能。三是强力攻坚、打击在准。成立6支省级扫黑除恶攻坚队,与21个地市公安机关攻坚队同频共振、联动呼应,将打击重点向网络和经济新形态、新业态拓展,先后发起多轮集中统一收网行动,推动一批重点案件经济财产证据得以攻坚补全,顺利以涉黑罪名批准逮捕或提起公诉。
三、部门合力精准量处,有效破解“黑财”追缴难。一是增强打财合力。协同省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等明晰行业领域管理重点,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断提高涉案财产处置效率。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整合34家银行52名业务骨干组建金融情报分析专家人才库,开发新一代反洗钱调查系统,直接冻结涉案资金25.39亿元。二是共商打财疑难。省公检法部门联合建立重大复杂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工作机制,共商财产查处疑难问题,为移送和判决追缴涉案财产提供有力支撑。三是精准判罚追缴。省法院组建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明确补偿性刑法手段适用优先、直接追缴优先等处量原则,形成科学、稳妥、可执行性强的财产处理机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判决财产刑总额4.88亿元。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