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基层人民法院女院长工作会议举行 黄尔梅出席并讲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9月5日,第十一届全国基层人民法院女院长工作会议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黄尔梅出席会议。与会代表围绕“加强产权保护,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的主题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会议选举增补了全国基层法院女院长协会部分领导,并进行了会徽交接。
黄尔梅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她指出,此次会议主题符合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振兴民营企业,除了政策支持也需要司法保障。她肯定了基层人民法院女院长在司法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化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希望与会女院长政治上更坚定、工作中更廉洁、业务上更精湛、更能抵制诱惑,工作更细致、更亲民、更懂得关心干部。
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女法官协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国基层人民法院女院长协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来自全国30余位基层人民法院女院长参加会议。(刘宝权 王建舟)
黄尔梅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她指出,此次会议主题符合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振兴民营企业,除了政策支持也需要司法保障。她肯定了基层人民法院女院长在司法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化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希望与会女院长政治上更坚定、工作中更廉洁、业务上更精湛、更能抵制诱惑,工作更细致、更亲民、更懂得关心干部。
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女法官协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国基层人民法院女院长协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来自全国30余位基层人民法院女院长参加会议。(刘宝权 王建舟)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