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劳模专家代表座谈会发言(摘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编者按:8月22日,全国法院劳模专家代表座谈会在贵州省遵义市举行。来自全国各地法院的33名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围绕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现选登十位劳模专家发言摘要,以飨读者。
扎根基层 矢志为民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 郭兴利
1991年,我从部队转业后来到四川省剑阁县最偏远的开封法庭,在那里待了整整28年。法庭最贴近基层、最贴近民生,只有案件办好了,法庭工作做好了,法官的形象才会好,法院才会好,人民群众才会好。
法庭的职责就是通过案件的处理,解开他们的心结,消解他们的积怨、修复彼此的关系,让乡邻更和睦、让乡风更友善、让乡村更和谐。所以,调解就是最好的工作方法。我探索总结了“四心三把握两书一联动”调解工作方法。邀请基层干部、长者乡贤参与案件的调解和做息诉息访工作。依靠群众做群众工作,往往事半功倍。我认为,没有群众的帮助,法庭啥事也干不了、啥事也干不好。
基层法官的另外一个重要身份就是基层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基层干部的工作实不实、形象好不好、作风廉不廉,事关群众对党委政府的认知和评价。老百姓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找到我们,哪怕是职责外的,都得耐心听,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力解决;依法治理、乡上镇里的平安创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扶贫、帮扶困难当事人等等,每一项工作都应当是法庭的“分内事”,每一项工作都应当尽力做好、做到位。把党的关怀、司法的温暖带给辖区的百姓,这是一名法官、一名基层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
加强两个层面的学习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胡淑珠
作为一名在法院从事司法审判工作20多年的法官,我的切身体会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两个层面的学习: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这一学习层面是管方向的。这一层面学好了,才能使我们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工作中抓住主要矛盾、重要问题;辩证思维,把握前沿;创新思路,少走弯路。二是加强综合素质的学习。法官面对的工作是多方面的,所涉及的知识面应是广博的。从事法律专业工作,我深深感到法律专业工作是一个集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历史与现实的综合工作,要做好司法审判工作,需具备包括法律知识在内的各方面的知识。
在学习的态度上,要发奋好学,虚心求学,“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学而不厌”。在学习的方法上,要坚持学思结合,学行并重;要立足本职岗位,从实际需要出发学,有所选择、有所侧重地学。不仅要全面加强学习,更要有针对性地学习,讲求学习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
司法为民是永恒的初心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志秀
“法官是个在秤上称你良心的职业”,父亲的这句话是我法官生涯的警示语。25年的审判工作,入党时握拳宣誓的情景和父亲的提醒时刻激励着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忘初心,就是不忘入党誓词;不忘初心,就是牢记法官誓言,始终铭记“要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一个人,不能没有精神,一个法官,不能没有信仰,司法为民便是人民法官应该用精神与鲜血来捍卫的责任与信任。
我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每个案件都涉及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我入乡随俗,学用民族群众的思维和语言去工作,使他们充分了解法律、理解法官工作。青海当地大多是文化水平不高、诉讼能力不强的群众,无论案件标的大小、当事人身份高低,我对每一件案件都尽心尽力,公平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他们的诉求。用他们最能接受的语言和方式解释每一个问题,不让他们多跑没必要的路,不让他们付出没必要的成本,从一点一滴、用一言一行落实司法为民。
聚焦需求 优化体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邵国强
一是信息化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要找准需求点。为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矛盾下立案窗口接待能力有限、当事人立案等待时间较长的问
题,我们通过信息化畅通案件入口、优化诉讼服务模式,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推出自助立案系统,推出“二维码”自助立案方式。实践中,凡是契合用户需求的系统,用户评价一般较好。立案方式的革新使当事人平均立案时间由传统立案模式下的1小时减少到15分钟。二是信息化工作的具体推进要坚持领导重视和一线意见相结合。在具体系统的开发过程中,我们却需要重视一线干警或者直接使用的干警的意见建议,这样才能保障系统使用的便利、易操作,提升用户体验度。为了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我们着力开发“数字法庭”系统,以自贸法庭为主要切入点,一线办案法官全程参与系统开发流程,技术开发人员与一线干警实时沟通,反复打磨系统的设计细节,努力保障系统好用管用。三是信息化工作要统筹考虑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需要避免两种倾向:一种是一味追求技术的先进性,不重视实际使用效果;一种是过于保守,技术的升级换代缓慢。一味追求技术先进性,可能导致系统开发出来后不适应司法实践,难以发挥应有效用;过于保守,又往往会导致信息化进展缓慢。
讲法律知人性扬正气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吕 青
15年法官生涯,我对合格法官的定义就是九个字:讲法律、知人性、扬正气。一是讲法律。我这里说的讲法律,不是向人民群众简单机械地宣讲法律规定,而是对他遇到的问题能够给出一个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我想这才是我们依法办案的灵魂所在。法官如能高屋建瓴地适用法律,我们的民事案件就少些执行环节无从下手的尴尬,我们的刑事案件也大致能够避免引发网络舆情千夫所指的无奈。二是知人性。案件本身摆在法官面前的是冰冷的法律关系,但背后却隐藏着鲜活的人性博弈。及时看清当事人在案件当中凸显的人性本质,对他们的心理底线给予充分的尊重包容,让他们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感受到超乎预期的人格尊严,最终的判决结果也许会让他们迁怒于法律的无情、对方的无德,而不会在针对法官的信访路上越走越远。三是扬正气。法官主持的公平正义离不开特定时期社会公众的普遍认知水平,这就需要我们运用法律智慧、政治智慧和社会智慧来定分止争。当我们面对法与情的矛盾犹豫不决时,可以广泛听取人民陪审员、社区工作人员的意见,或许他们能为我们的裁判理由创新一个说理的角度。
真情调解促和谐
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法院 田丽霞
27年基层工作实践告诉我,办案子,案结事了只是一个分号,只有家和人兴才是最完美的结局。记得曾经办理的一起因相邻纠纷而引发的伤害案件,案件发生在一个偏远的土家山寨。受案后,我和同事们冒着严寒趟过1里多水路,又爬了十余里的雪山,花了4个多小时赶到案发地,在土家山寨就地开庭。老百姓被我们的真诚所感动,架起了柴火,聚在当事人的院坝里,听我调解,讲法律。当事人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群众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事后,被害人年迈的母亲颤颤巍巍地拄着拐杖,一边用土家语对我说“姑娘,天上有十个太阳,你就是最红的那一个”,一边硬是要把一篮子鸡蛋送给我,握住那双枯瘦的手,我眼泛泪光。我深深地感受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既是法官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法官的职责和担当。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只有感同身受体会百姓的酸甜苦辣,把司法的关爱和温暖送到百姓的心间,才能解民忧、化民怨,真正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只有恪守司法良知,不忘司法为民的初心,公正的天平才不会倾斜,所办案件才能经得起法律和良心的检验。
在办案中要善于及时总结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 文
在学习积累的基础上,要总结经验才能使工作得到改进和提升。对于审理的案件,适用哪些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的裁判观点和审判思路是怎样的?我会加以整理,然后将常见的类案按不同的案由、不同的当事人诉由、针对性说理进行分门别类地归纳,建立相应的专门电子文档,一旦处理到相应的案件,就可以高效率运用。
法官要办案就要面对当事人,怎样处理与他们的关系?我曾经开庭审理过一起案件,当时有另外一起案件的当事人也在法庭旁听,到了调解阶段,我站在各方角度分析利弊,摆法律讲道理,案件调解成功。没想到双方握手言和时,那位旁听者走上前来对我说“你审案办事真公道”。这件事告诉我,在老百姓的心里,只有公道、公正的法官才能得到信任。在我办案的过程中总会做两个“情景假设”:一个假设是原、被告都是自己的亲戚,你自然不会偏帮哪一方,就会从最本质
的道理来解决问题,并且尽力找到一个对大家都好的解决方案;另一个假设是你处理的这件案件会原原本本地“晒”在网上,那么你要考虑你的判决是否做到了公正,是否经得起验证。这不仅促使自己尽力做到公平公正,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做心系群众的人民法官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龙炳书
我长期在苗汉杂居的基层法庭工作,每天打交道最多的就是百姓,因此我将自己定位为“农民法官”;我深知百姓诉讼不易,常常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屋舍,时间久了,百姓心中就有了我这个“赤脚法官”。
一纸诉状、一摞笔录纸、一个背包、两管抽满墨水的钢笔是我办案的常用装备,越深入基层我越能感受到经济压力与矛盾冲突息息相关。人民法院工作是调处和化解矛盾,不仅承担着定分止争的重任,同时也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法官要做的不仅仅是断案,更要普法,让百姓知晓法律,做个知法明智的人。如何普法?培养人民调解员队伍是关键,于是我将自己办过的案子一个个筛选出来,分类研究当时农村频发的离婚、赡养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案件的共同点,结合实践经验,找准当地民风民俗与法律的契合点,编写了人民调解员案例。十余年来,基层调解组织利用我编写的这些案例培育了1200余人次的人民调解员,成了化解纠纷、普及法律的“轻骑兵”。
不忘初心 忠诚履职担当
西藏自治区噶尔县人民法院 张小勇
阿里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的制约,法治进程推进缓慢,广大农牧民法律观念淡薄。针对这种情况,法律宣传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大力推行车载流动法庭,哪里有矛盾,车载流动法庭就开到哪里,庭审就在哪里进行,矛盾就在哪里化解。我们实行“110”接警式服务,全力吸收各村村干部和在农牧民中有威望的村民为人民调解员和联络员,简单矛盾由人民调解员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通过调解员及时联系法院,法院的车载流动法庭就会上门调处,在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居设立法官工作室。我们每年利用农牧民相对集中搞庆典活动或传统节日之际,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同时还组织全院干警自编自演文化节目,既丰富农牧民文化生活,又起到法治宣传的效果,广大农牧民对法律的认识明显提高。
我长期从事执行工作,我认为,要解决执行难,更重要的就是靠执行法官发扬咬住青山不放松的狠劲,不见猎物不撒鹰的韧性,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野性,同时需要我们发散思维,开阔思路。当地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由于双方均为牧民,又是同村,被执行人家境困难,无力偿还,家畜是申请人一家老小唯一的生活依靠,可申请人家庭也不富裕,不依不饶找到法院。后来我想可以以劳还债,通过做工作,将申请人的家畜交由被执行人看管放牧,以抵偿债务,申请人从放牧中抽身出来,进城务工赚钱谋生。双方当事人一拍即合,此案就此解决。
为边疆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额敏垦区人民法院 傅东辉
2004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我在乌拉斯台人民法庭工作了11年,乌拉斯台法庭管辖三个农牧团场,辖区内人多事杂工作量大。案件大多是民事侵权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在老百姓眼里,很多都是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的小事。可是在诉讼当事人心里,都是要争出里表、论明曲直的大事。
2014年,发生了一起原本就有间隙的邻里间因火灾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当时我没有急于简单将案件开庭审理和执行,而是认真分析研究案情进行调解工作。都是邻里邻居的,如果争议解决不好,往往在烧毁财物的同时也“烧掉”了邻里感情。所以在庭前积极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协调,庭中同基层连队协调展开调解工作,先后七次走访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达成并履行时,两家却仍然争吵不断,原因是原、被告对恢复维修的棚圈要求标准不一致,我和书记员主动挽起衣袖和裤腿踏进羊圈帮助原告抬木棒、挖圈坑、修栅栏,看到我们这样做,双方当事人也受到了感动。最终两邻居摒弃前嫌握手言和。作为一名法官我经常想“法官一年要审理上百起案件,但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走上法庭可能一生就这么一次,如果审理不好,可能要影响当事人及其家庭一生”。所以,每当看见自己处理的案件当事人之间能握手言和,自己付出再多的辛苦都感到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