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确定第八批法律实习生人选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利用实际工作部门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精神和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接收以下50名学生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批法律实习生(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雪梅、马勤、王冬妍、王亚兰、王伊若、王宇琪、王林叶、王奕霖、王姝、王鹏飞、巨言、左希杰、权帅帅、朱虹、朱俊岐、刘子寒、刘柳、刘晨雨、李吉映、李星月、李嘉俐、杨帆、杨玥、杨卓黎、杨佶欣、杨思佳、杨凌燕、吴琦、何曌、宋雨、张兆函、张阁、张琳琳、张裕佳、阿娜尔·阿格扎木汗、林越、周鑫、赵天娇、项先正、施惟、祝宇婷、殷雄、高莹、唐正超、黄虞智多、曹潜、韩文莉、韩颖、曾卓、樊竟合。
衷心感谢广大院校和法学研究机构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9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