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条“干货”告诉你如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七条“干货”告诉你如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15-09-22 来源:新华网 作者:admin
核心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规定》都从哪些方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一起来看看。
为什么要制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为什么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为了强调各政法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同时为了保证律师会见、阅卷、申请调取证据以及庭审辩论辩护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应措施。
《规定》对律师执业权利提供了哪些保障?
《规定》分别就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辩护等方面的权利作出规定。
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救济?
各级政法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建立完善救济机制,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为此,《规定》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分四个层次设置了救济机制。一是投诉机制,二是申诉控告机制,三是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四是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如何追究?
《规定》明确规定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办案机关或者其上一级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律师提出的投诉、申诉、控告,经调查核实后要求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有关机关拒不纠正或者累纠累犯的,应当由相关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规定》在完善规范法律服务秩序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规定》提出,严肃查处假冒律师执业和非法从事法律服务的行为。对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或者已经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或者从事相关活动的,或者利用相关法律关于公民代理的规定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非法牟利的,依法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出台的意义何在?
由“两院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规定》,在律师事业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律师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新贡献,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