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消委会向淘宝发函:好评返现 涉嫌违法
广东消委会向淘宝发函:好评返现 涉嫌违法
2015-08-26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admin广东消委会正式向淘宝发函
要求纠正商家不当经营行为
网购商品的评价是消费者选购商品的重要依据,对于网络商家好评返现、差评骚扰的行为消费者也屡见不鲜。然而,商家这些利诱消费者好评的行为却已经触犯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8月25日,广东省消委会根据消费者投诉,正式向淘宝发出劝诫函,要求阿里巴巴加强监管,坚决全面纠正商家的这些不当行为,并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网购消费环境。
现象一:好评有礼 返现2元
山寨货好评率登顶
经常网购的消费者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购买商品后如果给网店好评,并截图给客服,网店将会给消费者返还优惠券或直接返还现金,下次继续购物时就会相应便宜。商家这种“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的优惠受到不少消费者欢迎,也让不少山寨产品趁机登上好评榜首位。
在淘宝一家销售名牌运动鞋的网店,记者看到耐克、阿迪达斯、新百伦等各种款式的名牌运动鞋,统一售价238元,而且商家地市显示为福建莆田。给予该店好评,配实物照片,评论超过10个字,并截图给客服,消费者就能获得2元现金返还。于是,记者在其商品评价中看到99%以上的好评,属于同类产品商店好评率最高,而且不少还有实物图片。
曾在该网店购物的消费者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就是查看了累计评论很高才选择在这家店购物。不过,收到鞋以后,李先生发现,耐克鞋是假货,虽然附赠了购物小票、银行卡消费单等伪装成海淘的样子,但鞋子跟原版产品配色都不同,属于山寨产品。
不少消费者表示,商家的评价是购物的重要参考,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等行为,人为地影响了消费者对商品的真实评价。
现象二:“好评”商品做短线生意
网店经营两个月后失踪
消费者网购基本会从销量和好评率两方面选择网店,然而不少商家正是盯准了消费者这一习惯,只卖一两种产品,运用好评返现、好评有礼等方式吸引消费者给好评。当消费者用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有问题,网店早已赚得盆满钵满,关门大吉。
消费者赵先生一个月前从淘宝一家“天添向尚”通讯器材店购买了一款iphone6的手机皮套。“当时,我是按照好评率排序从中选择了这家,虽然不是最高的但也排在前5。”赵先生告诉记者。据他介绍,当初该店就卖两款产品,一个是iphone6的皮套,一个是硅胶套,一周销量都有五六百件。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赵先生购买了一款手机皮套。收到货后发现,外观与正品相差无几。重要的是,随产品附赠了一张纸质的“好评返现”礼券,并附有如何好评的详细说明,到货3天内给店家好评就能得到支付宝2元现金返还。贪图小便宜,赵先生给了该店好评,并成功获得了2元现金返还。
然而,用了不到一个月,赵先生的手机皮套就开始掉皮,几个卡口的塑料圈也脱胶掉落。当赵先生准备投诉该店家时却发现,购买的商品已下架,网店也已经关闭再也找不到了。
现象三:“好评有礼”从线上转至线下
500张好评有礼券10元出售
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等销售手段很多网店都曾使用过,对其商品销售也或多或少产生影响。不过,好评有礼如今已从线上转至线下,以前标注在网页上的好评有礼如今更多的是通过纸券形式,随商品一起寄给消费者。而纸质的好评有礼券也已成为了一种产业。
记者在淘宝搜到,“好评有礼”共有5318个结果,绝大部分都是出售好评有礼的纸质券,500张的价格从9.9元到14元不等。
除了用作赚好评的宣传页外,该券还兼具退换货登记表功能。不少准备退换货的消费者自然成了“好评有礼”的宣传对象。不少消费者表示,商家这种好评有礼的赠券,让淘宝评价系统蒙上了一层阴影,原本就鱼龙混杂的网购更加真假难辨。
省消委会:
好评有礼 差评受扰 均属违法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近期接到不少消费者反映,淘宝及天猫网购平台上部分商家为吸引消费者,提高销售量,采用“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等经营手段,通过给予返还现金、赠送消费券等方式,诱导买家对商家或商品作出“好评”。同时,也有部分消费者反映,淘宝及天猫网购平台的一些商家,对给予差评的消费者使用电话骚扰甚至恐吓的方式,要求消费者对差评作出删改。省消委会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的过程中,也发现淘宝及天猫平台部分商家确实存在以上情况。
为此,省消委会召集投诉部、法律部、消费指导部等专业人士进行深入研究,并发函咨询权威法律专家意见。结果一致认为,上述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违背了公平交易、诚信经营的市场原则。
“好评有礼、返现”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淘宝平台部分商家的“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等经营方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并且不利于社会诚信建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
省消委会进一步解释,首先,淘宝、天猫等网购平台部分商家为吸引消费者、提高销售量,采用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等经营手法,通过给予返还现金、赠送消费券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对商家或商品作出好评的行为,严重误导了后续消费者,使其难以获得客观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依法应当予以纠正或惩处。
粤消委会向淘宝发出劝诫函
8月25日,广东省消委会向淘宝发出劝诫函,要求纠正商家不当经营行为。省消委会根据《消法》规定,代表广大消费者,要求阿里巴巴加强监管、强化教育,坚决全面纠正商家的不当行为;加强并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创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网络交易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网购消费环境。
同时,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坚决抵制好评有礼、好评返现这种不当的经营行为,不要因为贪图小小的利益而成为商家造假的工具。另一方面,省消委会向社会发出倡议,针对网购侵害消费者权益现象严峻的情况,监管部门要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媒体和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加强监督,大家联合起来同心协力打击网络商家的不当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文/广州日报记者李大林 通讯员粤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