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期“案例大讲坛”深入研讨刑民交叉案件办案规则 发布“刑民交叉案件典型案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保护产权及保护企业家权益、构建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刑民交叉案件裁判规则,防止办案机关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2019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共同主办的第十九期“案例大讲坛”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胡云腾大法官主持研讨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郎胜,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朱孝清,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出席讲坛并进行了点评。
本期大讲坛围绕洪聪聪诉曹正林等民间借贷纠纷案、李拉柱与王文明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俸旗公司诉辽宁储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等13个刑民交叉典型案例,针对民事诉讼立案后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处理、办案机关主张民事诉讼涉嫌犯罪要求中止审理或移送处理、检察机关发现借贷行为中法院已判决的涉嫌套路贷犯罪的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来自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领域的20余位代表对相关案例的法律适用、程序选择、裁判规则、理论意义、价值导向等发表了意见。
本期大讲坛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办、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杭州市检察院承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以及有关高等院校的50余位代表参加了研讨。
大讲坛发布了对处理刑民交叉案件有参考和指导意义的系列典型案例。(杨晓琰)
本期大讲坛围绕洪聪聪诉曹正林等民间借贷纠纷案、李拉柱与王文明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俸旗公司诉辽宁储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等13个刑民交叉典型案例,针对民事诉讼立案后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处理、办案机关主张民事诉讼涉嫌犯罪要求中止审理或移送处理、检察机关发现借贷行为中法院已判决的涉嫌套路贷犯罪的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来自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领域的20余位代表对相关案例的法律适用、程序选择、裁判规则、理论意义、价值导向等发表了意见。
本期大讲坛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办、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杭州市检察院承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以及有关高等院校的50余位代表参加了研讨。
大讲坛发布了对处理刑民交叉案件有参考和指导意义的系列典型案例。(杨晓琰)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