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中院执行法官徐章俊因公殉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4月4日下午,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一执行团队负责人徐章俊,因心肌梗死经抢救无效离世。
徐章俊,男,中共党员,1963年5月出生,副县级干部,四级高级法官。3月29日上午在参加执行工作调度会期间,徐章俊同志感到身体不适,但仍坚持参加完会议。下午3时许在办公室阅卷期间,突感病痛难忍,被同事送到邯郸市中医院治疗,仍未见好转。由于病情进一步加重,4月2日晚上转入邯郸市第一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因心肌梗死经抢救无效于4月4日16时24分不幸去世。徐章俊同志于1988年8月大学毕业后到法院参加工作,在市中级法院业余大学邯郸分部工作近二十年,为法院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后任研究室主任,积极探索业务理论,其撰写的学术论文多次在全国及全省获奖。2016年10月徐章俊同志成为第一批入额法官,为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他主动要求到执行第一线工作。2018年1月担任执行第一团队负责人后,工作认真负责,强力清理积案,制定有针对性的执行方案,提高了执行效果,共办理案件119件。特别是在今年开展的“诚信 平安”涉金融等未结案件执行活动中,没有休过节假日,不分昼夜连续奋战,执结案件27件,到位标的2446万元。仅近两周时间就拘留被执行人9人,其中大部分被拘留的被执行人履行了裁判内容。由于连日劳累,积劳成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史风琴 王斌 徐梅)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