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院院长徐家新做客“大法官访谈”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打通正义“最后一公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图为徐家新做客“大法官访谈”。胥立鑫 摄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周强院长向大会报告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经过三年全国法院广大干警的共同努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向全国人民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徐家新表示。
徐家新说,三年来,吉林法院首次执行案件收案24.5万件,结案22.4万件,结案率达91.55%,执行到位金额834亿。网络冻结存款97.16亿元、网络扣划5.66亿元、冻结证券163.81万股。吉林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四项核心指标已经全部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预设的要求。
徐家新介绍,2016年初,吉林高院组织全省法院对2015年年底前形成的历史执行积案进行了全面旧案起底,逐案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先易后难、分批化解、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85241件历史执行积案,化解率达到99.73%,甩掉了多年积案包袱。“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印发文件向全国法院推广我省执行做法。”徐家新自豪地说。
在回答网友问“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以后,执行工作会不会回到从前”时,徐家新回答,要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一方面出台相关法律制度,如制定强制执行法,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等;另一方面,要将实践形成的好做法常态化、制度化等,这是巩固胜利成果、确保执行难不反弹、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最终目标的关键。(作者 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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