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泽林:高标准建设川南临港片区自贸区法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苏泽林在泸州法院调研时强调
高标准建设川南临港片区自贸区法庭
近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到四川省泸州市调研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自贸区法庭建设工作,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国、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洪汛陪同视察调研。
苏泽林对自贸区法庭前期筹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几点希望:一是要充分认识自贸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国家战略决策部署,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方法,为营造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和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要强化法治理念、拓展国际视野、尊重市场规律,更新司法理念,特别是要积极学习借鉴上海法院自贸区法庭建设的先进经验,结合泸州实际探索创新性举措,力争走出有泸州特色的新路子。
三是自贸区法庭建设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要充分认识到自贸区法庭是代表国家的法治形象和法律权威,是人民群众参与法治活动的特殊公益场所。硬件设施建设要坚持高标准,特别是要落实智慧法院建设的高要求,落实司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要求,要展现自贸区元素和国际化元素要求。
四是自贸区法庭建设各项机制要满足自贸区要素需求。要进一步积极向四川高院、最高人民法院汇报争取自贸区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要配齐配强高素质的审判团队,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和专家陪审机制;要探索符合自贸区商事纠纷特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支持与监督涉自贸案件仲裁,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畅通;要积极与自贸区管委会等建立信息共享和行动协同机制,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自贸区营商环境。(孙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