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角树下再出发 ——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工作座谈会侧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寒来暑往,又是一季。
50张新鲜的面孔,心情忐忑地走过那棵枝叶繁茂的皂角树,而另外50多张已经初显成熟的面孔,在半年来每天必经的东交民巷中依依惜别。
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法律实习生工作座谈会,为圆满完成实习任务的第三批法律实习生送行,同时迎来第四批法律实习生。
“因为了解,所以珍惜。”浙江大学徐芬芬同学的发言,代表了第三批法律实习生的心声,“我们绝不是来走走过场、打打杂的,而是在资深法官的带领下,‘真刀真枪’地深度参与到了司法裁判的全过程中。”她说,对所有实习生而言,在最高人民法院实习的经历,是一种洗礼,使他们深切感受到了法律职业的魅力。
“打错一张又一张A4纸,填错一张又一张的邮单。”说起自己刚参加实习时的“糗事”,第三批法律实习生、中央民族大学沈文东同学还有些“尬”,然而半年来,参与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发布会、协助环境资源审判成果展布展以及撰写审查报告等经历,使他收获良多,更使他意识到,法律职业需要的不仅是决心和智慧,更需要磨砺和耐心。
在各位导师的悉心指导下,第三批法律实习生认真参与审判辅助、综合调研和司法行政工作,提升了司法实践能力,促进了自身成长成才,圆满完成了实习任务。
“尽最大努力为同学们提供锻炼的机会,让他们在实践中成长。”民三庭庭长宋晓明在发言中总结了该庭大力配合、支持实习生工作的经验,认为实习生要经过“角色转换”“能力提高”“人生成长”三“关”,才能在实习中真正有收获。
自201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接收首批法律实习生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这个“大熔炉”里,已经相继走出了三批共160名实习生,他们都自豪地戏称自己分别是“黄埔一期、二期、三期”。据了解,在这160人中,已就业的有63人,其中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司法机关和法律实务部门工作的有40人,还有多名同学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剑桥大学、华盛顿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进一步深造。
首批法律实习生张丽媛、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李梦园现在分别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她们坦言,在最高人民法院实习的这段经历,使她们收获了作为一个法律人在正义追求道路上的使命感和成就感,也成为她们在择业时选择法院的一个契机。
首批法律实习生杨政勋现在则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轻罪案件检察部的一名检察官助理,他说,虽然公诉部门的工作与他实习时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所从事的综合工作有所不同,但实习经历让他很快适应了业务部门的工作,而且他亲身感受到了他当时参与的一些司法改革项目所带来的变化,更令他充满了自豪。
“在最高人民法院实习的经历,是我学生生涯的弱冠之礼。”第二批法律实习生陈星星在毕业后成为了一名律师,“因为对法官职业的尊重,我愿意从一名律师做起,成长为赢得法官尊重的专业律师。”
首批法律实习生李良和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李琦则选择了继续深造,现在分别在剑桥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他们认为,实习经历让他们深刻认识到法学研究的活力源泉,也激发了他们攻读更高学位的热情。“不论身处何方、从事什么职业,在最高人民法院收获的认真、严谨、负责的精神,将会伴随我们每一个人。”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实习生制度,给法学院的学生提供了一个无可替代的法学实践的机会。”座谈会上,特邀参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代表也纷纷发言,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合作,共同致力于法治人才的培养。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刘瑜代表第四批法律实习生发言时表示,要珍惜机遇,摆正姿态,全心投入,虚心向各位法官和前辈学习请教,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不要把最高人民法院的实习经历当作一种‘光环’,而是要当作‘紧箍咒’。”实习指导老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刘为波坦诚地“告诫”同学们:“在今后面对困惑和选择时,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对法律心存敬畏,崇尚法律,坚守法律。”
座谈会结束,中午明艳的阳光在枝繁叶茂的皂角树下投下沁人的绿荫,莘莘学子走进了大门,又走出了大门,在熠熠发光的国徽的“注视”下,再度出发。(记者 罗书臻)
50张新鲜的面孔,心情忐忑地走过那棵枝叶繁茂的皂角树,而另外50多张已经初显成熟的面孔,在半年来每天必经的东交民巷中依依惜别。
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法律实习生工作座谈会,为圆满完成实习任务的第三批法律实习生送行,同时迎来第四批法律实习生。
“因为了解,所以珍惜。”浙江大学徐芬芬同学的发言,代表了第三批法律实习生的心声,“我们绝不是来走走过场、打打杂的,而是在资深法官的带领下,‘真刀真枪’地深度参与到了司法裁判的全过程中。”她说,对所有实习生而言,在最高人民法院实习的经历,是一种洗礼,使他们深切感受到了法律职业的魅力。
“打错一张又一张A4纸,填错一张又一张的邮单。”说起自己刚参加实习时的“糗事”,第三批法律实习生、中央民族大学沈文东同学还有些“尬”,然而半年来,参与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发布会、协助环境资源审判成果展布展以及撰写审查报告等经历,使他收获良多,更使他意识到,法律职业需要的不仅是决心和智慧,更需要磨砺和耐心。
在各位导师的悉心指导下,第三批法律实习生认真参与审判辅助、综合调研和司法行政工作,提升了司法实践能力,促进了自身成长成才,圆满完成了实习任务。
“尽最大努力为同学们提供锻炼的机会,让他们在实践中成长。”民三庭庭长宋晓明在发言中总结了该庭大力配合、支持实习生工作的经验,认为实习生要经过“角色转换”“能力提高”“人生成长”三“关”,才能在实习中真正有收获。
自201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接收首批法律实习生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这个“大熔炉”里,已经相继走出了三批共160名实习生,他们都自豪地戏称自己分别是“黄埔一期、二期、三期”。据了解,在这160人中,已就业的有63人,其中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司法机关和法律实务部门工作的有40人,还有多名同学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剑桥大学、华盛顿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进一步深造。
首批法律实习生张丽媛、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李梦园现在分别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她们坦言,在最高人民法院实习的这段经历,使她们收获了作为一个法律人在正义追求道路上的使命感和成就感,也成为她们在择业时选择法院的一个契机。
首批法律实习生杨政勋现在则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轻罪案件检察部的一名检察官助理,他说,虽然公诉部门的工作与他实习时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所从事的综合工作有所不同,但实习经历让他很快适应了业务部门的工作,而且他亲身感受到了他当时参与的一些司法改革项目所带来的变化,更令他充满了自豪。
“在最高人民法院实习的经历,是我学生生涯的弱冠之礼。”第二批法律实习生陈星星在毕业后成为了一名律师,“因为对法官职业的尊重,我愿意从一名律师做起,成长为赢得法官尊重的专业律师。”
首批法律实习生李良和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李琦则选择了继续深造,现在分别在剑桥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他们认为,实习经历让他们深刻认识到法学研究的活力源泉,也激发了他们攻读更高学位的热情。“不论身处何方、从事什么职业,在最高人民法院收获的认真、严谨、负责的精神,将会伴随我们每一个人。”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实习生制度,给法学院的学生提供了一个无可替代的法学实践的机会。”座谈会上,特邀参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代表也纷纷发言,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合作,共同致力于法治人才的培养。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刘瑜代表第四批法律实习生发言时表示,要珍惜机遇,摆正姿态,全心投入,虚心向各位法官和前辈学习请教,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不要把最高人民法院的实习经历当作一种‘光环’,而是要当作‘紧箍咒’。”实习指导老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刘为波坦诚地“告诫”同学们:“在今后面对困惑和选择时,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对法律心存敬畏,崇尚法律,坚守法律。”
座谈会结束,中午明艳的阳光在枝繁叶茂的皂角树下投下沁人的绿荫,莘莘学子走进了大门,又走出了大门,在熠熠发光的国徽的“注视”下,再度出发。(记者 罗书臻)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