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拟提职干部须公开收入住房等事项
哈尔滨拟提职干部须公开收入住房等事项
2014-08-1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admin《意见》要求,重点对拟提职考察人选的收入、投资、汽车、住房和婚姻状况、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实行“裸官”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一律不得列为拟提职考察人选,已在领导岗位上的,按照中央规定进行组织调整。
《意见》还规定,该市将对领导干部深入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对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类分级排序编号,每年按3%~5%的比例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集中开展一次抽查核实;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副局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领导干部,随时开展重点抽查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