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农委认为 扶贫开发需要法制保障
全国人大农委认为 扶贫开发需要法制保障
2014-07-14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讯 记者陈丽平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扶贫办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扶贫开发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要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支持、自身努力、法制保障“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需要法制保障。
农委认为,国务院扶贫办的报告积极推动完善扶贫战略、政策体系和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发展贫困地区产业,抓好贫困地区教育,抓紧进行扶贫立法,对今后的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农委提出,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还有一些难点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建议改革扶贫投入管理方式。根据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进一步完善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切实保障扶贫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积极整合涉农资金,集中解决突出的贫困问题。
农委建议进一步加快扶贫立法进程,把党和国家扶贫开发的政策和制度性安排,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扶贫开发工作再上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