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 政法机关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深化平安中国建设
关注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 政法机关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深化平安中国建设
2014-05-07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发展进入关键期,社会矛盾易发多发。如何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摆在各级政法机关领导面前的一道课题。
在5月6日开始举行的第二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上,多位学员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深刻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政法机关不仅要履行好职责使命、提升能力水平,还要善于做群众工作,引导和依靠广大群众,充分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方能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推广枫桥经验预防化解矛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学员们普遍表示,“枫桥经验”是我们党长期以来走群众路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伟大实践经验。要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把群众工作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北京司法行政机关始终坚持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坚持人民调解的群众性、自治性和民间性,将人民调解工作与群防群治模式相结合,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化解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北京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说。
据介绍,2011年,北京建立了首个以电视栏目命名的人民调解组织——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法学教授、心理学专家、律师等担任人民调解员,共同调解矛盾,至今已化解矛盾400多件,实现了调解一件、教育一片、化解一类矛盾纠纷的社会效果。
“目前,北京已设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7700多个,人民调解员达7.4万余名,近5年来共调解纠纷超百万件,调解成功率96.1%,在维护首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突出作用。”于泓源说。
针对矛盾纠纷呈现复杂性、多样性、专业性的特点,北京、海南、四川等地加强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物业、医疗、旅游、劳动争议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海南省司法厅厅长屈建民举例说,海南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纠纷”调解模式,会同省旅游委研究成立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起草调解工作规则,培育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专业化调解员队伍,保障海南旅游业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各地普遍建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合力预防和化解矛盾。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河南法院创新推行“社会法庭”就是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典型举措。河南法院聘请农村、社区中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的老党员、老干部等担任“社会法官”,运用民间规则、乡土人情把基层邻里间的矛盾纠纷解决在群众家门口。目前,全省已建立社会法庭2337家,累计调处各类纠纷22万多件。
“四川省检察机关把‘就地解决矛盾’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依靠基层组织、群众自身调解社会矛盾,又将矛盾化解纳入法治化轨道。”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介绍说,依托“检调对接”工作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民事申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开展民事和解、刑事和解工作,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
多位学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对习总书记强调的“注重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这句话印象深刻。大家一致认为,新形势下,要把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变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正能量。
“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攻坚时期,要解决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紧紧依靠群众,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认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标准,不仅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还要看人民群众参与不参与。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近年来,天津公安机关大力推进民防力量建设,建立了义务巡逻队、平安天津志愿者等5支民防队伍,民防力量达到30余万人;在全市设置了三级民防巡控点位1180个;在公交、出租和地铁从业人员中建立了5万名公共安全信息员。
武长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为推进见义勇为工作,天津出台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建立完善见义勇为确认、奖励、慰问、抚恤制度。10年来,天津见义勇为人数逐年递增10%,通过群众见义勇为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502人,协助公安破案8978起,挽救了744人的生命。天津始终是全国社会治安最好地区之一,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攀升。
邓川对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平安建设也深有感触。他以建设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为例说,四川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共青团、妇联、学校等单位对未检工作的支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协调建立了未成年人关护帮教基地、普法示范基地、公益劳动基地,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其融入社会。
“我们还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扎根乡镇社区优势,将其作为检察机关的‘民意收集站’,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权益保障、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职务犯罪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法律监督。”邓川说。
学员们普遍认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发展壮大社区工作者、义工等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小平安汇聚大平安。
善用新媒体增维稳工作效果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学员们在讨论中,“新媒体”这个词被反复提及。
一些学员说,在人人手握“麦克风”的时代,不仅要发挥好主流媒体的作用,还要善于运用新媒体,加强网络平台和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工具建设,以增强维护稳定工作效果。
谈及运用新媒体,张立勇颇有心得。他认为,在互联网时代,沉默不是金。相反,该发声不发声,该说话时不说话,一味保持沉默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
公开裁判文书,是社会了解法院判决、监督审判工作的有效途径。从2008年开始,河南法院在全国率先推行裁判文书公开上网,一年后,河南三级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上网。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63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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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邓川介绍,四川检察机关积极构建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手机报等面向社会公众的检务公开信息平台,促进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检察机关在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
2013年12月9日,四川省检察院开通官方门户网站,开辟“大案要案”、“队伍建设”、“网上接待”等栏目;在“网上接待”栏设置在线举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投诉、检察长信箱等,及时受理网上举报、投诉、申诉等,认真倾听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建立和开通官方网站80个、微博70个、微信9个。
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只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才能拥有不竭动力。
法制网北京5月6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