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涉案人数最多传销案宣判
福建涉案人数最多传销案宣判
2014-05-01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记者吴亚东
“被告人向钰兰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总和刑期18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4月28日9时,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对福建省迄今为止审结涉案人数最多、跨省域范围最广的传销案作出宣判。作为在南平市延平区传销组织层级最高级别的组织者和领导者,42岁的向钰兰在听到判决结果的那一刻双腿一软,当庭晕厥过去。
在这起76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和非法拘禁案中,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到250人以上,涉案人员涉及18个省市区。
法庭宣判持续了40多分钟,在76名被告人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4人,刑期10年至17年6个月不等,并判处罚金10万元至15万元不等;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0年的有1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5年的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的有56人。
2010年,被告人向钰兰、蒋才华、王柏红、郭泽葵等人先后参加了以推销“天津天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为名的传销组织,并在福建省南安市和安溪县等地开展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分为ABCDE五个层级,不同层级根据各传销人员发展下线人数、缴纳上线款的数额,给予相应的返利和晋级。
该传销组织管理严密,以“家”为单位,执行统一的行为规范,使用统一的传销学习资料,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在南平市延平区租住多套住房,配备统一的学习资料,制定相同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传销组织诱骗他人来到传销窝点后,安排传销人员对被害人进行搜身并检查行李,将被害人身份证、手机、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强制收缴,对被害人挑明原先介绍的工作已没有,要求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对不想加入的被害人采用殴打威胁的方式迫使被害人加入。
据了解,此案还存在涉众型经济犯罪常有的其他特点,如作案方式有组织化、犯罪手段隐蔽、涉案人员文化层次较低等。在此案中,涉案人员文化程度大多为小学、初中、高中文化,他们占全部被告人的88%;涉案人员大多是80后,人数占全部被告人的三分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