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警枪杀孕妇案二审维持原判
广西民警枪杀孕妇案二审维持原判
2014-04-09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南宁4月9日电 记者莫小松 见习记者马艳 备受社会关注的“广西民警枪杀孕妇案”二审于今天上午11时宣判。二审驳回被告人胡平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2013年10月28日,被告人胡平协助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刑侦大队两名民警在大鹏镇调查案件,22时许在返回平南县城途中,胡平因醉酒下车闯入“老牌螺蛳粉店”,持枪将店主吴英、蔡世勇夫妇击伤,怀孕的吴英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4年2月,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胡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73324.1元。胡平当庭提出要上诉。
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