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法典巡回宣讲团第二组赴昭通开展民法典宣讲
云南省民法典宣讲活动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法学会、省普法办联合在全省开展,成立云南省民法典巡回宣讲团。
2020年9月23日至24日,由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兼省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黄积虹、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赵锐、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庭鹏组成的第二宣讲组在昭通市开展了七场宣讲活动,2000余人现场参加了学习。
黄积虹组长以身作则,承担三场宣讲任务。10月23日下午,昭通市市级专场宣讲在市政府举行,宣讲会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严伟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登富参会,70余家市直单位领导参加,宣讲以视频方式覆盖到11县(市、区)。黄积虹教授从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时代特征、框架结构、特色亮点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准确、深入透彻的解读。宣讲立意高、内涵深,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事例详实、分析透彻,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案例,对广大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黄积虹组长还在昭通市职业教育中心和昭通卷烟厂开展了宣讲。
第二宣讲组成员赵锐,到昭阳区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鲁甸县桃源回族乡举办了两场宣讲。赵锐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民法典》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强调《民法典》集中反映了人民意愿,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结合群众实际生活和具体案例,为大家讲解了《民法典》中肖像权、继承权、居住权、婚姻家庭、借款合同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场干部群众获益匪浅。
第二宣讲组成员李庭鹏到昭阳区第一中学和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搬迁安置区作了两场宣讲。李庭鹏重点讲解的主要内容: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专题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了解我国社会各界对民法典意义的一般评论,如何从法律科学角度理解民法典编纂对于推动国家法治进步的重要意义,新中国民法典五次编纂活动历程,我国民法典增设“自助行为免责事由”、“自甘风险规则”、“老年化社会委托监护”、“遗嘱信托新型遗产处分方式对于未成年保障”、“居住权对于部分人群住房保障”等民法新规定的意义,宣讲中穿插介绍了我国法院的一些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