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查执法机关有案不移 有案不立 以罚代刑
最高检:严查执法机关有案不移 有案不立 以罚代刑
2014-03-02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北京2月27日讯(记者王芳)“为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有些执法机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问题,最高检于2013年4月至12月部署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今天上午举行的2013年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万春新闻发布会上对媒体介绍说。
“专项活动期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协作,多措并举广辟案源,通过联席会议、走访行政执法机关、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备案审查、查阅行政执法案件台账和卷宗、受理举报、关注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大力拓展知情渠道,摸排案件线索。”万春说。
据悉,在专项活动中,山西省检察机关查阅行政处罚案件30618件,四川省检察机关介入600余件危害民生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查阅行政执法台账78512件、行政处罚案件11236件。在充分摸排情况的基础上,各地检察机关确定了监督重点领域,如有的将破坏环境资源作为监督重点,有的将危害食品安全作为重点,有的将非法行医列为监督重点。吉林省舒兰市院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开发区内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在一个月内,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3件24人。各地还十分重视发现危害民生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侦查部门依法立案侦查。
此外,在涉农惠农领域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267件30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3件205人;卫生教育领域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323件34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38件259人;劳动保障领域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336件37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30件272人等。
万春表示,“专项活动要取得预期的成效,有赖于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和支持,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开辟受理群众举报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的互动。对发现的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以及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