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2014-02-14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作者:admin
电镀行业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
目 录
前 言. i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指标体系. 3
5 评价方法. 9
6 指标解释与数据来源. 10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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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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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 言. i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指标体系. 3
5 评价方法. 9
6 指标解释与数据来源. 10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电镀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电镀行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自本指标体系实施之日起,《清洁生产标准 电镀行业》(HJ/T 314-2006)和《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废止。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表面工程协会清洁生产指导工作委员会、北京表面工程协会。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从生产工艺及设备指标、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等六个方面规定了电镀企业(车间)清洁生产的要求。本指标体系适用于电镀企业(车间)的清洁生产审核、电镀企业(车间)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当下列标准被修订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21900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72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74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86 水质 总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 总氰化物的测定
GB11910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11912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33号公告)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13年2月27日 第21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生产
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注: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3.2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由相互联系、相对独立、互相补充的系列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指标所组成的,用于评价清洁生产水平的指标集合。3.3 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
指对产品生产中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的种类、自动化水平、生产规模等方面的指标。3.4 资源能源消耗指标
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单位产品所需的资源与能源量等反应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的指标。3.5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
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废物可回收利用特征及废物回收利用情况的指标。3.6 污染物产生指标
指单位产品生产(或加工)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量(末端处理前)。3.7 产品特征指标
指影响污染物种类和数量的产品性能、种类和包装,以及反映产品贮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等的指标。3.8 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指对企业所制定和实施的各类清洁生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要求,包括执行环保法规情况、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环境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相关环境管理等方面。3.9 指标基准值
为评价清洁生产水平所确定的指标对照值。3.10 指标权重
衡量各评价指标在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重要程度。3.11 指标分级
根据现实需要,对评价生产评价指标所划分的级别。3.12 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
根据一定的方法和步骤,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计算得到的数值。3.13 取水量
从各种水源取得的水量,用于供给企业用水的源水水量。注:引自《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 18820)
3.14 水的重复利用率
指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复利用水量(包括循环利用的水量和直接或经处理后回收再利用的水量)与总用水量之比。注:引自《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 18820)
3.15 金属综合利用率
指衡量金属原料在电镀产品的利用和金属废料转化资源的综合指标。3.16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是落实清洁生产标准指标体系,促进企业清洁生产的重要工具。3.17 直流母线压降
指电镀整流器输出端的电压与电镀槽极杠之间电压差。3.18 自动化生产线
自动电镀生产线是按一定电镀工艺过程要求将有关镀件提升传运装置、电器控制装置、电源设备、过滤设备、检测仪器、加热与冷却装置、空气搅拌设备等组合为一体,通过机械和电气装置自动完成电镀工序要求的全部过程。3.19 半自动化生产线
半自动电镀生产线是在生产线上设导轨,行车在导轨上运行从而输送镀件在镀槽中进行加工,工人手控行车电钮进行操作,半自动生产线在设计时已经计算好行车及挂具的运行速度、工件数量及面积、以及其他工艺参数。4 评价指标体系
4.1 指标选取说明
本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进行指标选取。根据评价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种。定量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定性指标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清洁生产措施实施程度选取,用于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4.2 指标基准值及其说明
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在定量评价指标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本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各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的依据,是我国电镀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多年来已经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审核报告。
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衡量该项指标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是否采用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措施,按“是”或“否”两种选择来评定。
4.3 指标权重及确定方法
本指标体系权重是参考原《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保持原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的权重,适当调低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的权重,调高资源能源消耗指标、产品特征指标的权重。调整原则是进一步强调节水的重要性和学习发达国家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先进经验。4.4 指标体系
电镀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各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和评价基准值见表1。
表1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注:①使用金属回收工艺可以选用镀液回收槽、离子交换法回收、膜处理回收、电镀污泥交有资质单位回收金属等方法。
②电镀生产线节能措施包括使用高频开关电源和/或可控硅整流器和/或脉冲电源,其直流母线压降不超过10%并且极杠清洁、导电良好。
③带*的指标为限定性指标;
④镀锌、铜、镍、装饰铬、硬铬、镀金和含氰镀银为七个常规镀种,计算金属利用率时n为被审核镀种数;镀锡、无氰镀银等其他镀种可以参照“铜利用率”计算。
⑤减少单位产品重金属污染物产生量的措施包括:镀件缓慢出槽以延长镀液滴流时间、挂具浸塑、科学装挂镀件、增加镀液回收槽、镀槽间装导流板,槽上喷雾清洗或淋洗、在线或离线回收重金属等。
⑥提高电镀产品合格率是最有效减少污染物产生的措施,“有镀液杂质定期检测措施、有记录”是指使用仪器定量检测镀液主要杂质并有日常运行记录或委外检测报告。
⑦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的电镀企业(车间)对生产线自动化没有要求。
⑧生产车间基本要求:设备和管道无跑、冒、滴、漏,有可靠的防范泄漏措施、生产作业地面、输送废水管道、废水处理系统有防腐防渗措施、有酸雾、氰化氢、氟化物、颗粒物等废气净化设施,有运行记录。
| 序号 | 一级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单位 | 权重 | Ⅰ级基准值 | Ⅱ级基准值 | Ⅲ级基准值 | |
| 1 | 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 | 0.33 | 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 0.15 |
1. 民用产品采用低铬或三价铬钝化 2.民用产品采用无氰镀锌 3.使用金属回收工艺① 4.其他清洁生产工艺 |
1. 民用产品采用低铬或三价铬钝化 2.民用产品采用无氰镀锌 3.使用金属回收工艺① 4.其他清洁生产工艺 |
1. 民用产品采用低铬或三价铬钝化 2.民用产品采用无氰镀锌 3.使用金属回收工艺① 4.其他清洁生产工艺 |
||
| 2 | 清洁生产过程控制 | 0.15 |
1.镀镍、锌溶液连续过滤 2.及时补加和调整溶液 3.定期去除溶液中的杂质 |
1. 镀镍溶液连续过滤 2.及时补加和调整溶液 3.定期去除溶液中的杂质 |
1. 镀镍溶液连续过滤 2.及时补加和调整溶液 3.定期去除溶液中的杂质 |
||||
| 3 | 电镀生产线要求 | 0.4 | 电镀生产线采用节能措施②,70%生产线实现自动化或半自动化⑦ | 电镀生产线采用节能措施②,70%生产线实现半自动化⑦ | 电镀生产线采用节能措施② | ||||
| 4 | 有节水设施 | 0.3 | 根据工艺选择逆流漂洗、淋洗、喷洗,电镀无单槽清洗等节水方式,有用水计量装置,有在线水回收设施 | 根据工艺选择逆流漂洗、喷淋等,电镀无单槽清洗等节水方式,有用水计量装置 | |||||
| 5 | 资源消耗指标 | 0.10 | *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③ | t/m2 | 1 | ≤0.008 | ≤0.024 | ≤0.04 | |
| 6 |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 |
0.18 | 锌利用率④ | % | 0.8/n | ≥85 | ≥80 | ≥75 | |
| 7 | 铜利用率④ | % | 0.8/n | ≥90 | ≥80 | ≥75 | |||
| 8 | 镍利用率④ | % | 0.8/n | ≥95 | ≥92 | ≥80 | |||
| 9 | 装饰铬利用率④ | % | 0.8/n | ≥60 | ≥24 | ≥20 | |||
| 10 | 硬铬利用率④ | % | 0.8/n | ≥90 | ≥80 | ≥70 | |||
| 11 | 金利用率④ | % | 0.8/n | ≥98 | ≥90 | ≥90 | |||
| 12 | 银利用率④(含氰镀银) | % | 0.8/n | ≥98 | ≥90 | ≥90 | |||
| 13 | 电镀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0.2 | ≥60 | ≥40 | ≥30 | |||
| 14 | 污染物产生指标 | 0.16 | *控制废水排放 | 0.5 | 非电镀车间废水不得混入电镀废水处理系统; | ||||
| 15 | *有减少重金属污染物产生量的措施⑤ | 0.5 | 使用四项以上(含四项)减少镀液带出措施,包括加装镀液回收槽;电镀污泥和废液在企业内回收或送到有资质单位回收重金属 | 使用四项以上(含四项)减少镀液带出措施 | 至少使用三项减少镀液带出措施 | ||||
| 16 | 产品特征指标 | 0.07 | 产品合格率保障措施⑥ | 1 | 有镀液杂质定期检测措施、有记录;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和产品检测记录 | 有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和产品检测记录 | |||
| 17 | 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 0.16 | *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 | 0.2 |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
| 18 | *产业政策执行情况 | 0.2 | 生产规模和工艺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 ||||||
| 19 | 环境管理体系制度,清洁生产审核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 | 0.2 | 按照GB/T 24001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 拥有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完备的管理文件;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 |||||
| 20 |
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
0.2 |
建有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中控系统,包括自动加药装置等;出水口有pH自动监测装置,建立治污设施运行台账;对有害气体有良好净化装置,并定期检测; 危险废物按照GB 18597相关规定执行 |
建立治污设施运行台账,有自动加药装置,出水口有pH自动监测装置;对有害气体有良好净化装置,并定期检测; 危险废物按照GB 18597相关规定执行 |
建立治污设施运行台账,出水口有pH自动监测装置,对有害气体有良好净化装置,并定期检测; 危险废物按照GB 18597相关规定执行 |
||||
| 21 |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 0.1 |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符合GB17167标准 | ||||||
| 22 | 环境应急预案 | 0.1 | 编制系统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 ||||||
②电镀生产线节能措施包括使用高频开关电源和/或可控硅整流器和/或脉冲电源,其直流母线压降不超过10%并且极杠清洁、导电良好。
③带*的指标为限定性指标;
④镀锌、铜、镍、装饰铬、硬铬、镀金和含氰镀银为七个常规镀种,计算金属利用率时n为被审核镀种数;镀锡、无氰镀银等其他镀种可以参照“铜利用率”计算。
⑤减少单位产品重金属污染物产生量的措施包括:镀件缓慢出槽以延长镀液滴流时间、挂具浸塑、科学装挂镀件、增加镀液回收槽、镀槽间装导流板,槽上喷雾清洗或淋洗、在线或离线回收重金属等。
⑥提高电镀产品合格率是最有效减少污染物产生的措施,“有镀液杂质定期检测措施、有记录”是指使用仪器定量检测镀液主要杂质并有日常运行记录或委外检测报告。
⑦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的电镀企业(车间)对生产线自动化没有要求。
⑧生产车间基本要求:设备和管道无跑、冒、滴、漏,有可靠的防范泄漏措施、生产作业地面、输送废水管道、废水处理系统有防腐防渗措施、有酸雾、氰化氢、氟化物、颗粒物等废气净化设施,有运行记录。
5 评价方法
5.1 指标无量纲化
不同清洁生产指标由于量纲不同,不能直接比较,需要建立原始指标的隶属函数。(5-1)
式中, 表示第i个一级指标下的第j个二级评价指标; 表示二级指标基准值,其中 为Ⅰ级水平, 为Ⅱ级水平, 为Ⅲ级水平; 为二级指标 对于级别 的隶属函数。
如公式(5-1)所示,若指标 属于级别 ,则隶属函数的值为100,否则为0。
5.2综合评价指数计算
通过加权平均、逐层收敛可得到评价对象在不同级别 的得分 ,如公式(5-2)所示。(5-2)
式中,wi为第i个一级指标的权重,ωij为第i个一级指标下的第j个二级指标的权重,其中, , ,6为一级指标的个数;ni为第i个一级指标下二级指标的个数。另外,Yg1等同于YⅠ,Yg2等同于YⅡ,Yg3等同于YⅢ。
53电镀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等级评定
本评价指标体系采用限定性指标评价和指标分级加权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在限定性指标达到Ⅲ级水平的基础上,采用指标分级加权评价方法,计算行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根据综合评价指数,确定清洁生产水平等级。对电镀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评价,是以其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为依据的,对达到一定综合评价指数的企业,分别评定为清洁生产领先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或清洁生产一般企业。
根据目前我国电镀行业的实际情况,不同等级的清洁生产企业的综合评价指数列于表2。
表2 电镀行业不同等级清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数
| 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 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 |
| Ⅰ级 | ,限定性指标全部满足Ⅰ级基准值要求 |
| Ⅱ级 | ,限定性指标全部满足Ⅱ级基准值要求及以上 |
| Ⅲ级 |
6 指标解释与数据来源
6.1 指标解释
6.1.1 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
企业在一定计量时间内生产单位产品需要从各种水源所取得的水量。电镀生产取水量,包括取自城镇供水工程、地下水,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不包括循环用水和企业外供给市场的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而取用的水量。单位产品每清洗一次取水量是指单位面积(包括进入镀液而无镀层的面积)镀件在电镀生产全过程中每次清洗用水量。
空调用水和冷却用水不包括在取水量指标之内,但是应有循环利用的措施;冷却用水如用作电镀清洗水等用途则计入取水量。
6.1.2 金属综合利用率
金属利用率按公式6-1计算:(6-1)
式中:U—金属综合利用率;
n—考核期内镀件批次;
Ti—第i批镀件镀层金属平均厚度,μm;
Si—第i批镀件镀层面积,m2 ;
d—镀层金属密度,g/cm3;
M—金属原料(消耗的阳极和镀液中金属离子)消耗量,g;
m1—阳极残料回收量,g;
m2—其他方式回收的金属量(包括电镀污泥回收金属量),g;
“金属”意指用于电镀生产的金属阳极、金属盐或氧化物所含的金属元素。
对于合金镀层,只计算主金属的利用率。
6.1.3水的重复利用率
水的重复利用率,指电镀生产线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不包括空调用水。按公式6-2计算:(6-2)
式中:R——水的重复利用率,%;
Vr——在一定计量时间内重复利用水量(包括循环用水量和串联使用水量),m3;
Vi——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产品生产取水量,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