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涉案数额最大贩卖运输罂粟壳案宣判
去年全国涉案数额最大贩卖运输罂粟壳案宣判
2014-01-28 来源:云南法制报 作者:admin
夜色漆黑,盈江县拉护链大桥。
去年5月20日凌晨1时许,两辆农用货车与一辆微型轿车分别开至大桥附近碰面后,同方向依次行驶。车行驶至盈江县芒康大桥附近时,前车驾驶员惊讶地发现,眼前突然灯光刺眼,警车闪着警灯,全副武装的边防公安民警在公路上拦车检查。
持枪民警在一辆农用货车装载的鸡血藤下搜出70袋罂粟壳可疑物……
之后,民警乘胜追击,又缴获罂粟壳150余袋,净重3.1吨,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日前,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去年全国涉案数额最大的贩卖、运输毒品罂粟壳案作出宣判,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夫妻搭档精心施展反侦查
事实上,在此之前,盈江公安边防大队侦查队就已接到匿名群众举报:有外地人准备来盈江平原镇购买一批罂粟壳,这批罂粟壳将运往腾冲、四川等地贩卖,数额巨大。这一举报还明确点出“本地人”郭某是这一交易的重要介绍人。
居住在盈江县平原镇的段某、思某夫妻具有贩卖罂粟壳的重大作案嫌疑,双双被纳入警方监控视线。
公安边防专案组事前了解到,段某、思某夫妻俩多年从事贩卖罂粟壳活动,经常更换手机号码,行踪飘忽不定,反侦查能力较强。
专案组的侦查显示:段某、思某俩多次往返平原镇与弄璋镇,白天数次到镇上走走看看,晚上经常乘出租车去各处跑来跑去。有时,夫妻俩竟然从20时开始,到次日凌晨6时一直在外面活动,与各式各样的人会面交谈。
难道夫妻俩以此试探是否有人跟踪?侦查员的确遇到了异常情况:段某行至镇上一偏僻角落时,他身上的手机铃声响起,段某边接听手机,边警觉地扫视四周,似乎察觉被人跟踪了。原来,妻子思某在段某没走到镇上之前就先到镇上沿路观察,当她看到有人在跟踪丈夫,便拨通丈夫的手机告知。
显然,夫妻俩心有戒备。
为了避免惊动夫妻俩,侦查人员改变跟踪方式,从“外线”跟踪转为定点跟踪。
随着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夫妻俩一直绷紧的神经似乎一点点放松下来,因为他们察觉到身边可疑的迹象不复存在了。
周旋17天缉获200余袋罂粟壳
5月18日12时,正是人们饭后休息之时,一辆装满鸡血藤的农用货车驶出平原镇,在车上乘坐的两男一女中没有段某,只有思某。
车行驶一小时后,段某独自一人走进镇上一家银行,提取了现金两万元人民币。而那辆货车在当日14时开到思某家,将一车鸡血藤卸下。当晚,两名男子驾乘货车返回平原镇,并在平原镇一家宾馆住下。事实上,夫妻俩正在忙于交易前的准备工作,如此这番折腾是在试探外面的风声。
终于,交易双方按捺不住了,他们确信安全无事后着手行动了。
5月19日傍晚,段某和介绍人郭某在平原镇街上碰头,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平原镇那家宾馆跟两名男子会面。段某到宾馆与那两人见面后先行离开,去镇上租用农用货车,郭某和两名男子一起吃完晚饭后离去。
夜深时分,两名男子分别驾驶着段某为其租用的两辆农用货车出发,一辆农用货车前往思某家装货,另一辆农用货车驶往平原镇拉护链大桥方向。
5月20日凌晨1时许,两辆农用货车和一辆微型车驶抵盈江县芒康大桥附近,被盈江公安边防大队拦下检查,一辆农用货车装载着用鸡血藤伪装的70袋罂粟壳可疑物被查出。据3名犯罪嫌疑人交待,那70袋罂粟壳可疑物是从平原镇段某和思某处买来的。
当天10时,段某与思某夫妻俩在平原镇思某家中正忙着从一辆货车上卸下鸡血藤时,公安边防民警将这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当场从思某家中查获用编织袋包装的罂粟壳可疑物48袋、用鸡血藤伪装好的罂粟壳可疑物14袋。
段某交待,在与平原镇邻近的弄璋镇的谢某家中,还存放有大量罂粟壳。段某带路前往谢某家,侦查员从谢某家当场查获用编织袋包装的罂粟壳可疑物91袋。
至此,盈江公安边防大队经过17天的缜密侦查,成功缴获罂粟壳200余袋,净重3.1吨,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经审查,罂粟壳货源由谢某与缅甸的供货方单线联系,其他人一概不知;郭某是买方与卖方之间的协调者;段某、思某夫妻二人负责包装运输罂粟壳;谢某负责收集储存罂粟壳,上述4人均为盈江县农民。
两名向段某购买罂粟壳的外地男子李某和蔺某,一人来自腾冲,作为中间人负责协调买方和卖方的关系,一人为四川人,从事调料品生意。他们打算将这批罂粟壳以每公斤加价80元至100元后销售给做熟食的或开饭馆的。
据了解,根据2000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八项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近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段某等6名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罂粟壳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犯罪,依法应以惩处。在这起特大罂粟壳案中,主犯段某、思某、郭某3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蔺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两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李某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两万元人民币;谢某犯窝藏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杨 兵 段 青 肖 林
驻德宏记者 杨子庄 首席记者 程 浩
实习生 孙金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