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院推行办案初期法官指导制度
济南中院推行办案初期法官指导制度
2013-09-15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admin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办案初期法官的司法能力,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指导性意见,在全市两级法院深入推行办案初期法官指导制度,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使年轻法官尽快胜任审判执行工作,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目前,济南中院首批31名办案初期法官与指导老师结成对子,建立指导帮带关系。
济南中院办案初期法官培养对象为初任法官、中院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的法官、从基层法院遴选至中院的法官、从综合部门交流至审判执行部门而尚无在审判执行部门独立办案经历的法官。主要采取结对帮带的形式,实行一对一帮教,时间一年。在指导周期内,办案初期法官与指导老师结成对子,着重就办案初期法官的职业品德、司法理念、司法技能、司法经验等进行帮教指导,对办案初期法官的办案水平和质量全面把关,承担指导责任。指导期满,对结对帮教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优秀予以表彰,不合格的取消指导老师资格。考评结果载入个人执法档案,作为评先树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祁云奎 魏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