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新刑诉法执法检查发现 工作量剧增 公检法衔接有待磨合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新刑诉法执法检查发现 工作量剧增 公检法衔接有待磨合
2013-07-23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今年1月1日起,修改后的刑诉法开始实施。近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刑诉法执法检查组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召开执法检查暨调研座谈会,了解检察机关落实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以及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参与法院减刑假释庭审监督等工作情况。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目前北京市检察系统已经全面开展落实新刑诉法相关工作,但还存在工作量剧增、各部门甚至各系统衔接工作需进一步磨合等问题。
对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维林认为,在落实新刑诉法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工作量均有所增加,其中检察机关的工作承前启后,有特殊的地位,也面临巨大挑战。检察机关只有提高自身能力,尽快适应新法要求,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审出庭率同比提高514%
据了解,新修改的刑诉法中新增设了庭前会议程序,其目的在于突出庭审重点、提高庭审效率、保证庭审质量。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张文志介绍,根据北京市检察院统一部署,该院牵头与铁检分院、西城检察院等进行了专题调研,并起草《庭前会议工作规范》,对具体问题进行规范和细化。截至4月底,该院共在3个案子中尝试了庭前会议。
“开庭前会议,可以强化诉权保障,并提高庭审效率。”张文志介绍说,在该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庭前会议时辩护人提出两项非法证据排除请求,公诉人对取证合法性进行了说明,最终,法院对其中一项请求予以驳回,对另一项认定可以作为辩方的抗辩理由,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而在该院办理的另一起受贿案中,庭前会议解决了全部程序性问题,在正式开庭时采取了集中出示证据的方式,使得庭审时间从以往的7小时缩短为3小时。
然而,在新程序为工作带来良性改变的同时,检察机关的工作量也急剧增加。张文志透露,新刑诉法实施后,二审开庭案件范围扩大,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程序导致该院工作大幅增加。“以二审案件为例,仅4个月我院就出席二审法庭43次,同比上升514%。”张文志说,同时由于新刑诉法限定二审案件的阅卷时间为一个月,这也使得二审部门工作量成倍增加。对此,二分院将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与磨合,探索集中审查、集中开庭等方式以提高司法效率。
未成年人保护尚存模糊地带
在新刑诉法中,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为了避免未成年人被定罪量刑带来的“标签化”影响以及由此带来诸方面社会问题而设立的。新刑诉法规定,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验期,如其在考验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西城检察院副检察长宋蕾介绍,自2012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2件91人,决定适用附条件不起诉3件4人。为实现平等保护,对非京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帮教,西城检察院与西城区团委、爱心企业明苑集团、仁助社工事务所合作成立明苑新起点实践中心和仁助新起点实践中心两个考察场所,外地在京无职业、无固定住所、无监护条件的未成年人可以在这里进行考察。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西城检察院发现,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与相对不起诉制度的具体区分存在一定模糊,实践中不好把握。且部分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会基于结案后能够适用轻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心理,希望案件迅速完结,不同意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此,宋蕾表示期待能够出台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更加具体。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有待加强
在修改后的刑诉法中,对于律师各项诉讼权利都进行了重大补充和修改。朝阳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旭介绍说,朝阳检察院为了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高办事效率,该院案件管理部门特别制定了《律师接待工作暂行办法》,设置律师接待室,成立律师接待员队伍,专门负责辩护律师接待。
在保障律师办理案件知情权方面,该院配备了自助查询机方便律师查询案件进度、案件承办人、强制措施采取时间等基本情况。在保障律师阅卷权方面,该院建立了阅卷电话预约制度,并添置了“高拍仪”等高科技设施取代传统卷宗复印。
由于新刑诉法刚刚适用不久,在认识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上还存在一些问题。陈旭坦陈,目前,案件管理部门与案件办理部门衔接配合还有待进一步优化,部门间的磨合还需要一个过程。监督考察部门在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中的作用也有待加强。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对朝阳检察院的做法给予关注和好评。李大进认为北京检察机关确实在为律师的基本权利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李大进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有更加具体的规范性制度以促进新刑诉法落实。
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陆杰华则指出,新刑诉法实施以后,检察机关还要面临与公安机关、法院系统的配合,针对新程序,三个部门需要有一个磨合过程。此外,针对二分院提出的公共信息查询平台范围有限、效率偏低等问题,陆杰华提出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为公检法部门提供信息共享的绿色通道。
据了解,本次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修改后刑诉法进行执法检查的活动,属于调研阶段。该阶段完成后,还将有起草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审议和审议意见交办、跟踪监督等几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