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昆明市司法局与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在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开展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试点工作以来,通过教育培训、交通执勤、基地学习、参与宣传等订单式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近期,结合春节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及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倡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理念,加强对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罪的社区矫正对象交通安全教育矫治,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五华区司法局辖区内司法所分别组织开展了教育培训、交通执勤、交通安全宣传、联合交警入矫、解矫宣告五项活动,共计开展教育培训5次,交通执勤2次,交通安全宣传1次,联合交警开展入矫宣告5次。
盘龙区司法局对标“试点工作订单任务”召开协调会,累计组织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培训12场,交通执勤28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8次,入矫宣告12次。
官渡区司法局联合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组织辖区内司法所涉及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西山区司法局在福海司法所开展春节、两会、北京冬奥会、COP15期间思想教育活动及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宣告,活动邀请了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警官及西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参加。
各试点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现场教学等模式,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协调配合,由辖区交警大队警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中关于“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律条款,播放了违法违章交通肇事案例,剖析典型案例,让社区矫正对象对交通安全意识入心入脑,并号召大家争做交通安全的倡导者、宣传者,交通文明的维护者。
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交通安全意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丰富了集体教育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教育矫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