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法律援助工作创新高
昆明市法律援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让老百姓都打得起官司,让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的服务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强化制度保障。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432件,提供法律援助咨询291506人次,受惠群众30余万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3亿余元。2021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创新高,截止目前,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数19959件,同比增长26.78%,12348热线接听法律援助咨询50975次,同比增长22.73%。
一、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建设,法律援助更规范。2016年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保障、人员保障、场地设施保障作了规定,各市、县(市)区级财政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级财政以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0.20元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县(市)区级财政以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0.30元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经费。2021年6月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要在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服务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发挥更积极有效的作用,为十四五期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 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法律援助更惠民。昆明市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为:城镇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执行,农村按上年度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执行。对70岁以上老年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军人及军属,烈士遗属,见义勇为人员,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以及解决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家庭暴力案件,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案件的受害人需要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审查。民事案件方面,将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或因遭受污染造成种植业、养殖业损失或其他损失主张权利;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刑事案件方面,昆明市积极推进律师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作为云南省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试点城市,昆明于2019年9月全域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2019年11月,全市开始“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工作。开展全覆盖工作以来,昆明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刑事案件全覆盖的案件类型、衔接程序、援助内容、机制保障、监督指导等内容。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建立值班律师库,加强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业务指导及业务培训及日常监督和管理,提升值班律师服务质量水平,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1至11月,全市办理认罪认罚援助案件11261件,同比增长42.3%,实现对指派案件应援尽援。
三、 织密援助网络,畅通援助渠道,法律援助更便捷。一是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目前,全市已完成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总计1843个,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均设法律援助窗口或联系站(点),指引、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二是不断拓展法律援助网络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市在监狱、强戒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站)14个,在军队建立6个,在劳动仲裁部门建立3个,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建立2个,依托工、青、妇、法、检等部门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3个,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人群及网络。三是“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现7天×24小时接听服务。2020年8月,我市在全省率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12348热线接听增加到6个坐席,由专业律师实行7天×24小时接听热线,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咨询的接听量,进一步拓宽了法律援助的申请渠道。全年接听“12348”热线电话50975次,同比增长22.73%。四是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平台推广使用。大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通过12348云南法网、12348微信公众号及法律服务机器人进行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申请。目前,全市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中心、医院、学校、客运站、机场等共铺设法律服务机器人501余台,群众可通过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实现与律师远程在线视频通话,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及申请法律援助,边远地区法律援助资源贫乏问题有所缓解,全面提升了法律援助服务便捷性和普惠性。
四、 关注重点人群,服务重点工作,法律援助更精准。近年来,昆明市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活动,精准服务重点人群,将农民工、未成人年、少数民族、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列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通知》,联合市民宗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围绕实现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下发《关于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根治欠薪接访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农民工欠薪接访活动,畅通农民工欠薪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库,多举措维护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1至11月,办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994件、未成年人1397件、老年人541件、残疾人111件、农民工983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 710.39万余元。
五、 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强化质量监管,法律援助更优质。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残疾人、退役军人军属、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1至11月,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件。不断探索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在强化便民服务的同时,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今年5月至9月,开展了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网络评查、各县区自评自查、集中评查等各环节,全市共评查案件1006件,其中刑事案件606件,民事案件400件,共评出优秀案件162件、良好案件98件、合格案件746件、不合格案件2件,法律援助案件优良率为25.8%,合格率达99.8%。
下一步,昆明市法律援助工作将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大好时机,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在标准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在服务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在知晓率满意率上下功夫,为平安昆明、法治昆明建设,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